第101章 青春期(第2/4页)

下一秒两个人的手背碰到一起,他愣了愣,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手就被余昧牵住了,发凉的手指嵌进他手心里,却毫无征兆地让他觉得烫。

“不无聊,”余昧看着他说,“我想听。”

那双好看的浅瞳从围巾和帽檐的空隙里露出来,目光是沉静的,看向他时却带上些许笑意,给人一种纯净的、近乎温柔的错觉。

余煦对上他的视线,冷不丁想起向蝶那句“你是他的下辈子”,心口就涩了涩,五味杂陈。

“……嗯,虽然很普通,但对我来说还挺有意思的,”于是他开始讲一些寻常的琐事,试图给余昧还原出自己的中学生活,“白天就是上学,这样说可能不太好,但初中学的东西对我来说还不算太难,尤其是数学和英语,走丢之前我父母请老师去家里教我,讲的都是超前的知识,可能那时候打了基础,至少初中的时候,我还不算是最努力的那一批人,成绩过得去,也不上晚自习,剩下的时间都拿来追星……追Echo了。”

他嘴里的“过得去”是常年稳定在年段第一,还能比第二名高几十分,但因为学校不算好,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上初中的时候他还会有点儿骄傲地告诉余昧,现在就不好意思再拿出来说了。

“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法一个人去追演唱会,网购也没那么普及,只能去书店买二手周边,让她帮忙把歌导进Mp3里,上学放学路上听,”他指了指学校对面一家已经打烊的早餐店,道,“以前那家书店在这个位置,开店的姐姐也是你们的粉丝,她很喜欢你,要是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应该会伤心吧。”

“上高中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成绩放在学校里还能看,真的出去和别人竞争,就没什么优势了,但又想考去你在的地方,所以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很多——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矛盾,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但追星的时间也变多了。”

“我开始追巡演,能去的演唱会都会去,在火车上写作业背单词,还被黄牛骗过,”他笑了笑,牵着余昧的手收紧些许,检讨似的,“我之前还不想让你发现这些,怕你觉得我不务正业,或者真的把我当粉丝看,但是现在想想,好像说出来也没什么。”

余昧想象了一下他边读书边追巡演的生活,觉得比自己赶通告都累,有些无奈地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不累吗,追来追去的。”

“其实也还好,青春期的时候比较单纯吧,在学校里就是学习,别的什么都不干,不跟人交朋友,也不太主动说话,上课都不回答问题的那种,听懂了就在下面刷别的题,下课也是做题,每个班主任都怕我读成书呆子,让我多出去走走,培养点兴趣爱好……”

“但我又不是没有,Echo就是我全部的兴趣爱好了,哦不,是没有许观珏的Echo,”说到这里他才露出一点儿孩子气来,像小狗闻到不喜欢的东西,忍不住皱了皱鼻子,“我那个时候真是烦死他了,双人海报剪又不能剪,去看巡演还要被迫听他假唱,哪哪儿都有他。”

余昧被他逗得失笑,觉得这个话题再聊下去,又要变成某只小狗的大型吃醋现场,连忙叫停:“好了,你上高中关他什么事。”

不知不觉走到了他们高中的校门口,侧门,周围似乎有人摆摊卖过菜,地上还残留着散落的菜叶和塑料袋,是很普通的、出现在电影里都不会有人注意的一幕。

“但在学校里确实没什么好讲的嘛,”余煦掰着手指给他讲,“五点半起床,洗脸刷牙,在家背半个小时的书,然后听着你们的歌去上学,快考试的时候就听英语听力,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鸡蛋饼,到学校之后早读、交作业、上一天课,晚自习,然后回家……”

“早自习下课那十分钟,应该是我一整天社交最多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问我借作业抄,还有就是让我给他们讲题——班主任看我成绩挺好的,就让大家有什么不懂的题都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