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小胜(第2/5页)

从军这么多年,领一两千人的精兵对他而言并不难了。

他带的是步卒精锐,分为两个方阵,各八百人。

这方阵又分为五排,头排是盾牌手,后两排是长矛手,再后两排是弓手与掷弹手。而每一排又有佰将来指挥。

而刘金锁自己身后则是跟着三十余个亲兵,倒不是用来保护他的,有人扛着他的旗帜,有人背着令旗与号角用来发号施令。

还有人专门留意战台上李瑕发出的旗令,以免刘将军错失了命令。

远处,马蹄声隆隆作响,宋军这边先出战的是右翼的归义营骑兵,分批向蒙军的阵营掠去。

双方都是游骑,是要先去用箭雨袭扰对方。

张顺有“矮张”的外号,跟在刘金锁这大块头身后,抬眼看去,只看得到刘金锁的背,以及两侧的同袍。

战场上正在发生什么,却是一点也看不到。

他大概明白了为何宋军募兵需要身材高些的人,心想自己得要打水战才好,操舟弄船,江面上的视野可开阔得多……

之后便是缓缓行进,每走一会就要重新整理队型,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与蒙军接近到百余步的距离。

偶尔已有箭矢射来,隔得远,轻飘飘的,不能对披甲的士卒有甚伤害,这几轮箭主要还是为了削弱士气。

张顺并不害怕,他从来就不怕死,以前没有盔甲上战场都没眨眼,如今披着甲,便有种让人安心的感觉。

披甲确实能救一个士卒好几次性命。

“咚!咚!咚……”

鼓声大作,双方中军终于开始接刃交战……

……

双方共三万人,放在纸面上看,仿佛是很小的数。

但列了阵仗摆开来,方圆五里全是乌泱泱一大片,密密麻麻。

厮杀一直持续到下午未时。

日头已经偏西,跌落在张顺身后的远山上,投出长长的影子,落在满是血的地上。

张顺一直在战场上枯站到现在,终于可以随着刘金锁向前冲杀,也终于见到了敌兵的身影。

他与张贵是刘金锁的亲兵,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列阵,厮杀起来随意得多。

杀着杀着,那挺着长枪乱刺的刘金锁被湮没在人群中。

张顺身侧全是并不相识的士卒。

后面的人挤上来,使他根本不能转身,只能向前挥刀……

“啊!啊……”

前方,一个蒙古汉军士卒大吼着,挥刀向张顺劈来。

其人满脸都是血,显得很是狰狞。

张顺性子却更烈,丝毫不惧,迎上去便砍。

长刀劈进那蒙古汉军的脖子里,锋刃径直往里削,直撞到了胛骨才停下来。

这一刀显然是将对方的咽喉血管劈断了,鲜血乱喷而出,溅了张顺满脸都是,使他变得与那蒙古汉军方才的样子类似。

眼前的画面突然间抹上了腥红。

血太热了。

被日头晒了一天,盔甲里也全是汗水,叫人愈发烦躁。

但张顺犹在向前杀去。

一个,两个……汗水淌得像是瀑布,眼睛已睁不开,混合着身上的血,黏得让人难受。

耳畔是厮杀声,还伴随着苍蝇嗡嗡嗡嗡嗡,没完没了。

到处都是恶臭的气味,每一个被刀斧劈开的腹部都能淌出屎尿……张顺不知道自己每踩一脚,踩到的是肠子还是秽物。

这样的战场,每一刻都是煎熬。

对几乎每一个士卒都一样。

他们都在等敌兵溃兵,恨不得下一刻就看到对方转身逃跑。

“啊!”

不时又有被挤到前线的士卒放声大吼,宣泄心中的不适感……

张顺还能坚持住。

他虽然是第一次追随川陕的兵马打仗,但前阵子,与刘金锁的交谈中,他已对这支兵马打仗的风格有所了解。

“郡王打仗,从来都没输过。哪怕是最险的时候,他反而不会逃,而是亲自杀上去,每次他杀上阵前,我们马上就大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