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第5/8页)
在这日新月异的时代里,女子从后院走到前堂来,其中也不乏年轻女子们,所以在她们的血液里,也流淌着许多敢于抗争的勇气。
因此即便这一家子将两老接了回家去,但舆论却没有就此停下。
原本他们的子女劝说弟弟原谅爹娘,将小侄儿的死当做一场意外,就是因为担心爹娘这把年纪了,还要蹲大狱,去往那阿姊山挖矿,他们丢不起这个人。
更何况村子里的黑赌馆也被查封了,罚得又严重,哪个还敢继续开?所以便想父母以后也不会去沉迷赌博,会收敛的。
却没想到,哪里晓得他们想尽办法将弟弟劝说,写了这原谅的折子去赏罚司,将父母接回来后。
迎接他们的却是铺天盖地的怒骂声。
这可比他们爹娘蹲大狱挖矿还要过犹不及,不过两三天的功夫,各处的工坊都将他们给解聘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往后想要求生,只能种地。
想要行商做生意,却在金商馆那里又办不了契约,于是一下都慌了神。
于是又叫弟弟去状告父母。
简直如同闹剧一般。
这两老夫妻终于也是被绳之以法,送去了阿姊山挖金矿。
但由始至终,这件案子都是因为他们的儿女们以自己为重,不少人虽是见着这两老夫妻挖矿去了,心里的怒火平息了不少,但也觉得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们这些儿女也是自私自利之人。
这是于朝堂外。
而朝堂内,也因这一桩案子,李仪他们终于也意识到了这律例中诸多不公允。
就这一次而言,对于丧子的小儿媳妇,就无任何公平而言,只因她是儿媳妇,而罪犯是她的公婆,所以她不能状告。
想状告,只能是先和离。
可偏偏她又因丧子之痛而接受不了,到如今也没有清醒。
同样的,父母卖子女属于违法行为,也被写入律例之中。
这一条律例起先对周梨来说,觉得是犹如登那悬崖断壁一般艰难,却没料想到,最后竟然就这样因为这个可怜孩子的案子而促成了。
她早前不是不想提,只是她提出来的太多了,她也担心适得其反,毕竟新的思想一下塞得太多,大家怕是难以接受,所以想着凡事都要循序渐进。
反正自己的人生还有很长,相信这未来几十年的时间,努力努力,也是能改变的。
可父母贩卖子女属于犯罪的律例倒是写上了,但周梨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是以一个无辜孩童的生命谱写出来的。
后来沈窕劝她,“其实换一个角度看,是值得的。”便又说,“如果是我,我愿意,这样不知救了多少孩子呢!”
只是可惜当年她被关在院子里的时候,朝廷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死了才是真的白白死了呢!
当然,这一次律例的大修改,不单独只是这一条,很多都被改了,或是添加了许多条。
比如历朝都重文轻武,哪怕这每个王朝的开国皇帝都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但这骨子里始终都对于武夫有一种轻贱之意。
仿佛武夫两个字,就与粗鄙连在了一起。
可是,这天下的海晏河清,文人骚客们的曲水流觞,都是武夫们拿血肉给换回来的。
所以律例之中,多了一条,专门是用来保护军户的。
从此以后军户不在是低贱之人,他们拥有崇高的身份,可得万民尊敬。
当然这一条律例写入律典中的时候,也遭到了不少文人的反对,只觉得他武夫们哪里值得?
后来周梨听闻了气不过,骑着马从金商馆跑回衙门里,在朝堂上和那一帮文官们舌枪唇剑争辩,口若悬河举了诸多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