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8页)

林瑄禾见现场确实也不需要她了,才收拾收拾离开。

案子终于见到曙光,林瑄禾心里轻松了些,回家的路上,她试图在脑海中勾勒出凶手的画像。

凶手钟爱长发,这是一定的,他的工作或许和头发有关啊,对头发有特殊的感情。

他的香皂都搀着香水的味道,生活一定比普通男性精致,这在九十年代是不多见的。

现在的男人,大部分还秉持着老子本来就很帅的想法。

至于他为何要杀人……

这几人都是普通人,杀人动机只能问凶手自己。

林瑄禾正想着,一个流浪汉拖着残缺的腿在她面前走过。

除了要饭用的碗,流浪汉还把自己的行李放到平板车上推着走,他的桶里什么都有,对着乱七八糟脏兮兮的东西。

林瑄禾瞥了一眼,看到里面露出的粉色一角。

她叫住流浪汉,给了他两毛钱,然后问道:“你还穿粉色的衣服?”

流浪汉接过钱,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答,“不是俺滴,这是捡的。”

他们常年徘徊于垃圾场,在里面翻找些能穿的衣服不是什么稀奇事。

林瑄禾点点头,给流浪汉让开路。

她继续往家里走,边走边盘算。

凶手将死者的衣服脱掉了,脱了之后,他是如何处理的?

丢到垃圾场,还是找个地方烧毁?

亦或是当做纪念品?

快要走到楼前时,林瑄禾停下,回头。

不远处有一个还支着灯的报纸摊,除了卖报纸外,摊上还卖北冰洋汽水和烟酒。

一个瘦高的年轻人站在报摊前,装模作样地看报纸。

林瑄禾想到他会找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她敛起所有表情,目光像扎进寒潭中,愈发冰冷。

林瑄禾很少有动怒的时候。

别人来气她,骂回去就是了,她甚至还能抓一把瓜子看着对方无能抓狂。

但是对于眼前的人,她着实没办法保持一颗平常心。

可以说,原主大半的苦难都是他造成的。

他名义上是原主的弟弟,实际上却是个小祖宗。

溪文耀今年刚刚十九岁。

在他出生前,养父母以为自己无法生育,对原主还是不错的。等到溪文耀出生后,一切就都变了,父母不再疼爱她,就算年近三岁的她因为从床上摔下去嚎啕大哭,养父母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溪文耀身上。

等原主长大些,更是成了溪文耀的“贴身保姆”,除了帮家里干活,还要照顾弟弟。

小孩儿的似乎是天生的,溪文耀从小就是混世魔王,他嘴馋,喜欢吃大白兔奶糖,家里没钱买,只会在过年的时候给他两块。

原主是分不到奶糖的,可溪文耀总是吵着要原主给他找奶糖。

找不到就哭,养父母过来了,也不问原主情况,抬手就是打。

打得越狠,溪文耀哭得越凶,等打过了,他还会朝原主偷偷扮鬼脸。

只有这些,原主还能忍受,可等溪文耀长大了,养父母居然还动了和原主断了收养的关系,再把她嫁给溪文耀的心思。

没办法,村里人结婚早,溪文耀虽然才十九岁,但养父母就急着给他说媳妇了。

家里太穷,好的姑娘不愿意嫁,不好的姑娘他们又看不上,原主模样不错,还靠自己考上了大学,全村都跟着光荣了一把,他们就动了心思。

原本原主在溪家,就总被笑话是“童养媳”,养父母的做法算是坐实了。

林瑄禾不太会想起原主的事,只有这一段,她是恨得牙痒痒。

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想到把当成女儿养大的孩子,嫁给自己儿子?离谱,实在是离谱。

就算是林茵,她都可以认为林茵有自己的理由。

可溪家人没有,他们就是纯粹的自私、纯粹的坏。

“别再躲了,”林瑄禾的语调几乎没有起伏,“你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