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相似(第7/8页)

祝缨踱出了张仙姑处,又回到了书房,祝炼跟着进来,忙着点灯、铺纸,祝缨道:“你同杜大姐她们玩去吧。过年这几天不上课,你也甭绷得那么紧。”

祝炼道:“我长大了,不好混女人堆的。”看祝缨要写字,又帮着磨墨。

祝缨道:“也罢。”

她静坐想了一阵儿,提笔写了四个字“析产别居”。

案子没什么好担心的,无论衙役带回来怎样的消息,都不影响她现在写的这个。

“养不起家”并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即使“和离”,其形式也还是男子写个放妻书。他要就是不写,绝大部分妇人是没有办法的。现在她能做的,就是将双方尽量隔绝开来。即,哪怕“婚”离不了,“人”也离一下,稍稍保障一下。

要是说一句“随便离婚”,这奏本根本不可能得到讨论,在政事堂就得被打回来。这就得说到“秩序”了,这件事是没办法按归“情理”来讲的,它就是要维护一个“秩序”。

祝缨于是扣着“秩序”这个意思,却又始终不提“秩序”二字。她知道,这样写朝廷是会考虑的。总之,你要维护一个家庭的样子,那我也就给你一个样子。但是写的时候不能写我这是糊弄、是挖墙脚,还要写为了和睦。

她不得不给“析产别居”加上一些前因后果,以及限定的条件。原因就是有些男人他是真没用,他就是养不了家,非要把老婆死扣在家里,那就饿死了。这种时候,老婆是会跑路的,无论是死是跑,都不是个好事。不如让两人各谋生路,像王氏这样的,还能养儿子,让她独自抚养孩子,减去丈夫的压力,夫家还有个后,这总行吧?儿子总不是外人。也不好意思让老婆养男人吧?那不就成了……那什么了么?所谓男有分女有归,男人没用,女人糊弄个“人·妻”的名分,得设法给人点活路。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两人都反目成仇了,再过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也分一分吧。你问为什么不离婚?你同意感情破裂了就可以离婚了吗?

“析产”也有条件的,如果女方有嫁妆,就让她带着嫁妆自己生活。如果没嫁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那不也正好?如果夫家有产业,妻子没有,也适合分一些给她生活。

写完自己也乐了。这个案子让她不得不回忆想当年的一件案子——曹氏案。当年曹昌的姐姐被夫家害死,王云鹤依法而断,并没有判凶手偿命,但是作为一个后续,他上表奏请给律法打了个补丁。必须事先告过儿媳妇忤逆,再杀掉儿媳妇,才能减免罪责。

如今自己做的这个事,竟与当年有几分相似。

当年心里不满王云鹤的判决,如今自己就做着与王云鹤相似的事情。

祝炼听到老师发出一声嘲弄的笑,他看了一眼,没看明白,心道:这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天衙役还没有赶回来,郭县令也没有像答应杨坊主的那样跑到刺史府里来催促。

祝缨若无其事,继续过她的年,还让小吴带着一份礼物,去梅校尉家:“知道怎么说么?”

小吴笑道:“明白,大人本是想亲自见校尉的,不意有案子发生,不得不坐镇刺史府。其实,原本也该他来拜见大人呢。”梅校尉的品阶可比祝缨低的。

祝缨道:“去吧。”

“是。”

江舟第三天才赶回来,往李家村去的衙役是第四天到的。江舟的回报是:“火烧了三处院子,又燎了五个院子。一村都在哭。”

这是常见的,一村人如果同姓,多少沾点亲。

往李家村的衙役回来则说:“除夕夜,两口子是吵架了,男的说女的不守妇道,女的就说是自己养家,后来动起了手,男的就叫女的滚。后来,男的叫上了几个兄弟,好像是五个,小人们只拿到了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