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七章 尝了我的血,还想离开?(第2/3页)

要不是打不过,他们高低得给这个狐仙来两下。

让她知道,什么叫尊重人。

而沈健则是嘴角勾起。

还挺有原则。

这就跟那些叫嚣着不是完美的男人就终生不嫁的女人一样,这些女人中,绝大部分是做白日梦,但这只狐仙不同,她是真有这种资本。

想呼唤她,必须是一整桶鬼神的血,还不能混杂着鬼神以下厉鬼的杂血,再加上一条鬼神级的鬼手,可以说,整个庆国除了他之外,也就庆帝付得起这个代价。

但在不知道狐仙真正的价值之前,谁有这么大的魄力,一次性找来十尊鬼神,让他们放血?

并且还得砍掉一尊鬼神的手。

一个弄不好,就算是庆国皇帝,也得头疼一阵。

思索了一下。

沈健手指逼出一滴泛着幽光的血。

他的血已经不是正常的人血,虽然依旧鲜红,但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他的血都闪着幽灰色的光泽。

看到这滴血。

狐仙眼珠子当即就直了。

鬼手下意识爬了过来,抓着沈健的裤脚,血字一行接着一行。

“给我!”

“我要!”

“好美味的血!”

“求求你了,给我品尝一下。”

狐仙痴迷的央求起来,一副挪不动脚步的样子。

眼中只剩下了沈健手中的血。

见此。

沈健随手将血珠抛下。

倒映中的狐仙当即跳了起来,张开尖牙,一口将血吞了下去。

“嗯~”

只一瞬间。

她嘴里发出一声嘤咛。

浑身就像是酥麻了一般,就连鬼手也软趴趴起来,五指瘫在地上,像是在感受着余后潮红。

“我还要~”

血字凭空升起,在沈健面前滴落。

同时。

狐仙抓着沈健的裤脚不放,妄图爬上来。

一副还想再享受的样子。

“你是第一个尝过阎王血的存在,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沈健嫌弃的丢下鬼手。

任由她在地下爬。

虽然他不讨厌手,也试过手,鞋,身体的组合,但这只手的主人是花妖,他很嫌弃。

“你想让我跟你走?”

狐仙费力理清自己的思绪。

刚刚的一滴血,吃的她到现在都没有回味过来,脑子里只剩下了索要更多的想法。

“那我要是不愿意呢?”

她试探性的询问一句。

“那我会强行将你带走,阎王的血,不是那么好尝的。”沈健脸上笑吟吟,解释道。

狐仙:……

她微微一怔。

有些没绷住。

你都不打算放过我了,还问我意见干什么?

直接抢啊。

来这一出是为了体现你的民主吗?

“我跟你。”

满脸黑线中,狐仙还是答应了这个半强迫,半自愿的要求。

“这就对了。”

沈健十分满意。

“不过你需要换个形象,这只手,我等会就去丢了。”

话落。

沈健身后浮现出一道金色的六角光轮。

光轮上划分出六个区域。

其中四个区域都被铭刻上了图案。

这一次。

光轮停在了第三个图像上。

那是一只浑身笼罩在黑袍中,戴着面具的鬼。

正是皇家暗探统领。

而他的灵异——沉沦,可以指定任意一人,凭空具现出一个人内心最大的野望,并且是真实存在的。

这份灵异,已经是低配版的心想事成。

“想一具身体,然后以这副躯体行走。”

沈健开口道。

狐仙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片刻。

一只不过玩具大小,只到沈健小腿三分之一的白色六尾狐,就凭空出现在沈健面前。

紧接着。

鬼手失去了支撑,彻底没了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