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七章 革新(第6/9页)

姜星火严肃道:“主持京察这些日子,最大的感触便是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从上到下,对事情都少了较真,全是得过且过、务为姑息,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屈迁就谓之善处,这样一来,固然有了所谓的‘人情世故’,可对于纲纪来说,却是极大破坏。”

“自宋以来,刑不上士大夫,法之所加,唯在于微贱之人,而士大夫虽坏法干纪,而无人可莫之奈何。然而人情可顺却不可徇,法度宜严而不宜猛,想要革新吏治,就要‘少议论、多做事;少人情、多纲纪’,法度必须大于人情,希望陛下能够张法纪以肃群工,刑赏予夺一概按国朝新修之法律,而不徇乎私情,政教号令必断于宸衷,而不使纷更于浮议。”

“换言之,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

朱棣听明白了姜星火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简单的概括其实就两句,少哔哔多干事,大家就少内耗;多按规矩办事,就没那么多人情世故。

而姜星火的对症下药的革新还在继续。

想要整顿旧的风气,那就要形成新的风气,也就是革新。

旧的风气是虚的,新的风气也是虚的。

以“务虚”来对抗“虚”,以新的口号形成新的风气来对抗旧的口号和旧的风气,这就是一切事情的意义。

这几句话不是废话,而是精华。

很多官僚年轻的时候看不懂,直到多年以后的某个瞬间,才会幡然醒悟。

对于朝廷来说,做“实”事很重要,做“虚”事也很重要,有的时候甚至是“虚”指导“实”,而非“实”指导“虚”。

“一则少非议,二则振纲纪,三则重诏令。”

“如今京中各部、寺衙门,凡各衙门章奏奉旨,有某部看了来说者,必是紧关事情、重大机务;有某部知道者,虽若稍缓,亦必合行事务,或关系各地方民情利病,该衙门自行斟酌轻重缓急。”

“然而朝廷各级诏令传递、反应之缓慢,实在罕见,中枢尚好,各地方尤属迟慢,有查勘一事而数十年不完者,文卷委积,多致沉埋,干证之人,半在鬼录。”

这“干证之人,半在鬼录”给朱棣逗笑了。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让地方去核查一些数据,几十年都查不明白,相关的人有的都死了,那也就死无对证了,一切秘密,自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中枢的诏令越往下力度就越低,越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就越自行其是。

“重诏令者,便是中枢部、寺等衙门,凡大小事务,既奉明旨,须数日之内,即行题复,若事了然,明白易见者,即宜据理剖断,毋但诿之抚、按议处,以至耽延。其有合行议勘问奏者,亦要酌量事情缓急,道里远近,严立限期,责令上紧奏报,该部置立号簿,发记注销。如有违限不行奏报者,从实查参,坐以违制之罪,吏部即以此考其勤惰,以为贤否,然后人思尽职而事无壅滞也。”

这就是主张雷厉风行,拒绝推诿,提高办事效率的意思了。

这点很对朱棣的胃口,朱棣就是一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朱棣点了点头说道:“今后中枢各部、寺一切奏章,务从简切,是非可否,明白直陈,不得彼此推诿、徒托空言。若是坚持这般,大小臣工便可秉公持正,以勤勉为业,如此治理可兴、风俗可变,国师所言甚好!甚好!”

“四则核名实。”

姜星火拿着京察的结果干脆说道:“不少官员,上奏朝廷建议条陈连篇累牍,然而一到京察,核查其本职工作却茫然无知,户部主钱榖者不懂出纳之数、刑部司刑名者未谙律例之文,这便是名不副实。”

“世上不患无治国才,而患无用才之道,故此,国朝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有功于国朝,即千金之赏,通侯之印,亦不宜吝;无功于国朝,虽颦睨之微,敝袴之贱,亦勿轻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