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儿女,初相见(1)(第3/4页)

“你到底是什么人?”茉喜语气不善,但是声音很轻。这美男子要不是好东西,她自会处置他,可是在确定美男子的好坏之前,她可不肯惊动旁人。这几年外头不太平,今天革命明天革命,北京城里隔三岔五地就闹大兵。大兵虽然不敢往白家这种深宅大院里闯,但是茉喜人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因为凤瑶天天读报纸,自己读,也给她读,还教她念书写字,可惜她实在不是个好学生,一颗七窍玲珑心根本不在书本上,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脸红脖子粗。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能被骑马队伍追逐的人,必定不是寻常人物,要是骑驴队伍还好一点,因为驴便宜。两只眼睛滴溜溜地在美男子脸上身上打着转,茉喜静等着他的答复。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美男子忍痛坐起了身,拧眉毛皱鼻子,显然是急了,“你看我像为非作歹的人吗?”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此言一出,远方忽然又隐隐地响起了马蹄声响。茉喜侧耳一听,发现那声音分明是在急速逼近,当即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了美男子伸出的右手。随即另一只手架到对方腋下,她化历年所吃羊头肉为力量,气运丹田地向上一挺身,竟是硬把美男子架了起来。架起来之后她吓了一跳——美男子躺着的时候,她只是看这个人挺长,哪知道美男子一站起来,竟是足足高了她两头。美男子若不是左脚不敢沾地,否则简直可以夹着她的细脖子,直接把她夹走。拄拐棍似的拄着茉喜,美男子用另一只手扶了身边一切可扶的墙和树,东倒西歪地忍痛前行,走了没几步便停了,“怎么又是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茉喜不知不觉地还是被他用胳膊夹了脖子,此刻只能从喉咙里挤出细声,鸡崽子似的叽叽问道:“你还能不能再爬墙了?这道墙后就是我的屋子。”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美男子低头看了看腋下的脑袋,汲汲问道:“你爹娘在吗?”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茉喜在他胳肢窝里摇了摇头,“我没爹娘——你到底能不能爬?能爬就爬,不能爬就在这儿待着吧!”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