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没有事实依据,凭借个人主观判断,这就是对司法的不公(第2/4页)

另外……预见危险并不能等同于预见跳车。”

“请检方考虑到这个因素。”

吕红梅:“可是王明轩作为一名职业人员,他难道不应该有着这方面的经验吗?这种情况他为什么没有预见?他难道不知道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的恐慌和担忧吗?”

苏白:????

这几者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刑事因果关系吗?

完全没有啊!

对方这种陈述完全是在胡搅蛮缠了!

这是想让他顺着对方的思路去思考?

然后掉进对方的思维陷阱里面?

可是……

对方这未免也太瞧不上一名顶尖的刑事律师了吧……

苏白平淡的望着检方席位的吕红梅,紧接着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

“我方认为,这几者之间,不存在刑事之间的因果关系。”

“申请驳回检方的辩诉。”

咚咚咚!

审判台席位上,江河涛看了一眼材料,敲响了法槌:

“请诉讼方陈述你方的驳回观点。”

“好的审判长。”

“我方认为,检方对于我方的控诉,没有明显的证据,全凭借着的是主观上控诉。”

“例如:”

“我方作为驾龄十几年的司机,应该有足够的经验去预判,这两者之间不是必然的关系……”

“还有……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恐慌这一点是可以凭借着先前的经验来进行判断的,但是林秀恐慌,这和跳车有什么必然之间的联系吗?”

“王明轩作为司机,怎么去预知林秀有跳车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检方的陈述,都是主观因素的判断,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去判定和表明,王明轩预见了这种可能性。”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随后又低头看了一眼材料。

“根据诉讼方所申请,以及检方所指控的辩诉来看。”

“目前,检方的确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王明轩,有任何‘预见’跳车的行为。”

咚咚!

“关于这一点的判定,稍后在议论。”

“现在对于诉讼方和检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

“检方和诉讼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明轩是否有预见,预知,行为人林秀有跳车发生生命危险的行为……”

“对于这一点,检方和诉讼方有无异议?”

苏白:“我方无异议……”

吕红梅:“我方无异议……”

咚咚!

“下面开始对于当事人进行提问。”

江河涛看着诉讼材料,又看了一眼当事人席位的王明轩。

“当事人是否做好了被提问的准备?”

王明轩显得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道:“审判长,我做好准备了。”

江河涛微微点头,按照流程进行提示:“庭审中,当事人的所有回答,都将作为证据……如果查验当事人有欺瞒,谎报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责任全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于这一点了解吗……?”

“了解。”

“好!”

咚咚!

江河涛抬头开口提问:“当事人在林秀跳车前的心理状况是什么?”

“当时我的想法是,林秀把身子伸出去,这样不安全……”

“那么你认为不安全的点在哪里?”

“因为那条路上不止是我这一辆车,把手或者身子伸出车外,这样做很危险,所以我就松开油门,放缓车速,准备提醒林秀。”

“在林秀跳车之前,是否和你表达过有跳车想法……?”

“没有……”

“那么在林秀跳车以后你的做法的是什么?”

“靠边停车,拨打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