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二连判定,关键辩诉控告(第3/4页)

这种律师不少见。

对于李雪珍这种还没有成为正式律师,没有进行过诉讼的小白来说,的确奇怪。

可是在庭审场上混迹很久了以后,发现这种律师只多不少。

法律知识有,胜诉率也不低,但做的都是一些不太好的诉讼。

例如今天的这场诉讼。

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话以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奥。”

“好的苏律师……我知道了。”

……

与此同时。

在李双军陈述完毕以后,庭审台上,审判长杜林木微微点了点头,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针对赔偿的事宜,全安保险公司方面没有异议。”

“那么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当初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来看。”

“诉讼方的诉讼申请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所申请的赔偿在合同赔偿的范围之内,现判定全安保险公司应支付贺东升应得的保险赔偿金额。”

咚咚!

“双方有无异议?”

苏白:“无异议。”

李双军:“无异议。”

针对于赔偿这一点,苏白和李双军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但是双方也都知道,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时刻要来了。

那就是针对全安保险公司的控告,是否属于恶意控告,展开辩诉。

恶意控告,是属于诬告诬陷的一种,根据刑法中第243条的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第243条还有最后两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有意诬告和错告检举失实。

前者和后者这两者之间,最关键的在于是否是有意诬告还是错告。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有意和无意。

难以界定的就是其主观性。

你说我诬告陷害了,那么我说我是错告或者是检举失实。

所以想要确定这项罪行,必须要以其他证据辅助确定,诬告陷害者的主观性。

不过……

对于这些,苏白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现在该判定的都已经判定了,基础已经打好。

剩下来的……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咚咚!

审判长席位上,杜林木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材料。

也知道。

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点就在于这一点儿。

目光扫视过苏白的方向和李双军的方向以后,再次敲响了法槌。

“针对诉讼方所控告全安保险公司的第一点,现在已经完成判定。”

“下面进行第二点。”

“诉讼方,你方控告全安保险公司对贺东升进行恶意控告,下面请你方陈述法律条例或事实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紧接着开始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想先请问对方顾斌顾律师几个问题。”

咚咚!

“申请通过!”

“诉讼方律师可以开始进行询问。”

“好的审判长。”

苏白将目光落在顾斌的脸上。

“根据恶意控告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是第243条,诬告诬陷罪。”

“其中。”

“相关的概念指的是,捏造犯罪事实,进行虚假的立案和告发,意图使他人遭受到刑事责任。”

“我想请问顾律师,当初你在故意诱导贺东升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你作为一名律师,进行诱导询问,并且将诱导询问的内容作为基础移交立案,这其中的主观因素是什么?”

“你的主观性是不是想让贺东升遭受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