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第2/4页)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发到短视频账号上,引起舆论。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审程序和庭审流程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需要舆论来监督司法的,都不会发表到短视频上。

毕竟……怎么说来着?

如果什么案子都在短视频上发,那么是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这与苏白的最初想法并不符合。

舆论是用来做什么的?

舆论是用来监督司法管理的。

挑选一些在程序上有问题或者是判决上有问题的经典案例……

那么,舆论将会变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

前者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电话通知各方媒体案件的真实性和发送完相关的邮件。

各大媒体就开始陆续的发布关于本案的情况。

说实话……

有些不少的媒体就喜欢关注苏白的案子。

一来是苏白打的案子都特别的具有话题性。

二来是苏白个人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对于他们媒体完成考核目标,有着非常大的推进作用!

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判与不判?犯罪预备,是否是把双刃剑》

这标题是苏白联系了南都的合作媒体,特意发的。

其他的媒体取名的标题,乱七八糟。

不过总体而言,南都的这家媒体话题性最高。

评论下方是媒体的简单介绍,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进行了一次的提问——

“犯罪预备是对于预备犯而言的刑罚规定,但是在方如风的案件当中。”

“犯罪的预备没有任何的客观事实,审判法院完全将其当做‘双刃剑’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现了诸多的评论声音:

“这罪名的判决怎么看上去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了?现在法律都开始走万能流了吗?”

“不清楚是不是万能流,但是能看的出来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发的,我甚至怀疑这是造谣!因为太离谱了!”

“都说小说离谱……但是这现实怎么更离谱?”

“不明所以,一鸣惊人,这个案子是哪个法院审理的?

通过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估计能让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点,等待后续吧,希望看到这个后续的结果!”

“……”

网上的舆论声不断。

另外,苏白在李雪珍联系媒体的时候,再次提起了申诉。

只不过这一次提交的申诉关键点与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样。

上一次苏白提交的是法律不适用。

这一次加了一条无客观事实和证据能够证明,方如风具有犯罪预备的行为。

在提交完再审的请求后,苏白等待着舆论和再审的结果是否受理。

……

在这个话题冲上舆论后,沙都高级法院很快注意到了这个案件提交的再审,对于该案件进行了核准。

认为该案件一审判决中的确存在着相关性的问题。

符合再审的标准。

紧接着,将该案件移交到了沙都中院,要求进行重审。

不得驳回上诉请求。

……

与此同时。

临沙县,某小区内,一名打扮靓丽,年龄在30岁左右的女人,正不知道和谁通着电话。

“什么?”

“方如风那家伙提起申诉了?徐律师你先前不是说中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吗?”

“怎么又突然申诉成功了?”

“这申诉成功了会不会翻案?如果翻案的话,那我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成了?”

“是高院那边指定中院管辖审理,中院这边必须要进行审理,要不然的话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