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贩卖“假药”,真救人!(第3/3页)

见到这种情况,苏白给张曼倒了杯茶。

“张女士,喝茶。”

等到张曼接过茶后,苏白才继续开口道:

“关于林勇的这个案子,你整理和交给我们的材料,我们都已经看过了。”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相关情况,我也都已经了解了。”

“我想问的是,这个案子卷宗上所描述的情况都是属实的吗?”

张曼点了点头:“差不多。”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

“哪一点儿?”苏白追问了一句。

“就是卷宗上陈述认定的,林勇做这件事情是为了获利。”

张曼回复了一句,然后又继续开口道:

“实际上并不是的,林勇出国买药,是代购的。”

“他收取的费用比买药的价格高,是因为他一下子买这么多药,还要到处跑药店,还要给国外的代理人一些其他费用。”

“一审判决说林勇买药是为了获利,其实这中间说的利润,根本落不到我们手上。”

“甚至来说有时候林勇去买药,还需要我们补贴一点。”

听到张曼的描述,苏白点了点头:

“你的意思是说……”

“一审卷宗上所描述的林勇售卖药品,获得了利润。”

“但是这些利润没有落到你们的手里,而是你们为了购买药品花了出去。”

“也就是在你们的本意上,并不是为了获得利润而去售卖药品。”

“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可以这么理解。”

张曼点头:“我家林勇做代购做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两年时间我们家都没有靠这个赚过钱。”

“是真的一分钱都没有赚过。”

“我以前也问过林勇,为什么不把价格卖的高一点。”

“就算是赚点辛苦费也行。”

“因为有些时候,林勇不需要出国,也不需要刻意去买药,还是为了病友出去购买药品。”

“我总是不理解,所以就想让他拿点辛苦费。”

“可是林勇说,有钱的都去吃正版药了,没钱的才过来买这些盗版药,这些病友买盗版药本身都困难。”

“赚这些钱他在良心上过不去……”

“再说。”

“我们家经济条件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也能过得去,也没打算利用这个来挣钱。”

“嗯……”

面对张曼的回答,苏白点头表示已经了解。

这个案子,他已经反复的看过卷宗,了解完了相关的情况。

说实话……

先不管如何定罪。

只从一审中提起的公诉罪名来看。

对于林勇的判决过重。

这是苏白的第一想法。

因为从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只要售卖假药,不影响购买假药人员的身体健康。

那么只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勇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显然是刑期过重。

不过这一点在一审的判决书中也有具体的表。

但是这种具体的表现苏白并不是很认同。

目前来看,根据一审卷宗和张曼的口述情况。

张曼的口述和一审卷宗中的相关判定进行了一一的印证,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出入。

这个案子张曼也已经签订了家属委托协议。

那么……

剩下的就简单多了。

搜寻辩护有力证据,上诉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