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2/4页)

“现在怎么办?”

“延期庭审,留给咱们的时间可不算多。”

对于这个问题,陈乐微微皱眉,从口袋中抽出一支烟熟练的放到嘴里。

深吸一口,中指弹了弹烟灰:“还是要从黄雪梅的嘴里询问,最好是让她认罪认罚。”

“现在所有证据都指向她,如果她愿意认罪认罚,咱们可以按照自首来对她进行判罚。”

“这样可以吗?”

搭档微微皱眉:“如果她认罪认罚,很有可能会判个实缓,然后减为无期。”

“现在的情况是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黄雪梅是犯罪人。”

“在先前咱们提审过很多次,黄雪梅都没有表露任何的认罪情况。”

“现在对于她来说脱罪就在眼前,她会认罪吗?”

陈乐:“不管会不会,先试试。”

“嗯……也行!”

搭档点了点头。

……

另一边,在这个案子进入到延期庭审后。

苏白也没有闲着,因为现在的情况是没有直接证据能够判定黄雪梅有着犯罪事实。

如果在延期庭审期间仍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判定,结果会是什么?

结果仍然判定不了黄雪梅有罪。

对于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就是寻找直接的犯罪证据。

而在这个案子直接的犯罪证据:

第一,目击证人。

第二,黄雪梅认罪认罚。

第三,证物。

证物,也就是黄雪梅从实验室中窃取的剧毒化学品残留。

黄雪梅从实验室中窃取的剧毒化学品去了哪里。

这一点是关键问题。

以上三种直接证据,最简单的就是证物。

只要能够找到证物,那么这个案子绝对就能判定黄雪梅有罪。

或者说,如果真凶真的有其他人,也能够找到其他真凶。

只不过证物这个问题,实际上还是要从黄雪梅的室友进行出发。

因为根据医院和相关部门的检测,朱芸所服用的化学品含量远低于黄雪梅从实验室中窃取的剧毒化学品。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发现,还有部分的剧毒化学品没有处理。

只需要找到这部分剧毒化学品的去向,那么这个案子就有了直接证据。

想到这里,苏白给肖振打了电话,联系保卫处,查看一下案发前后几日的监控。

同时……

也联系了检察官,也就是陈乐,进一步的对这个案子进行调查。

陈乐在看守所内对黄雪梅进行了再次的提审。

这一次黄雪梅似乎更加笃定了自己会被判无罪。

在面对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提审时,沉默不语。

只是不停的说,按照国内法律,需要给予她相应的人格权益。

以及给予她应有的公民义务。

说实话……对于黄雪梅,陈乐总有种感觉。

那种感觉就像是黄雪梅似乎早就会知道有这么一天,提前将相关的法律进行了熟悉。

在接到苏白电话后,陈乐也清楚了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找到证物遗留的化学品。

对于这一点,陈乐也突然恍然大悟起来。

先前他一直想的,直接证据就是从黄雪梅那里进行突破。

没有想过从证物这方面进行处罚。

一方面是认为黄雪梅顶不住提审的询问。

另一方面则是觉得突破了黄雪梅,这个案子就属于板上钉钉的成了。

但现在的情况是,黄雪梅很明显不可能进行认罪认罚了。

所以在苏白提到证物的时候。

陈乐又将注意力转向了寻找证物:

“苏律师……按照你的说法,寻找证物来判定黄雪梅投毒的关键。”

“行。”

“那么我们检方和执法方就着重从证物,也就是黄雪梅窃取实验室的化学品方面进行调查入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