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不判定了,直接陈述事实,判决结果(第2/3页)

而是什么?

而是打算直接进行判决,缩短庭审时间。

通过直接进行法庭陈述,也能够看得出来,审判长的这一想法。

西区都市媒体的法庭陈述非常的简单,总结来说就是——

态度诚恳的进行认错,将责任抛给成功律师事务所。

并且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其影响性质,减少公开道歉的公示时间。

在西区都市媒体进行完法庭陈述后。

西区民生媒体和天娱媒体的委托律师也都从这几个方面来陈述,尽量避免对于他们的判罚结果。

对于这三家媒体来讲,重要的并不是其他的判罚结果。

而是公开道歉的时间期限。

一家媒体,连续公开道歉那么长时间,那么造成的影响就是媒体所发表的新闻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这对于一家媒体来讲是致命的。

所以三家媒体的诉求也基本上都一致。

这三家媒体进行完法庭结束,楚长河作为审判长,接着要求被告方成功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庭陈述。

这一次的陈述阶段,是由余成进行陈述的。

对于这一次的庭审,余成原本的打算是这次庭审如果能够胜诉。

那么对于他们成功律师事务所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眼看着,他们要败诉。

不仅仅是败诉……

而且败诉所承担的后果,他们也几乎承担不起!

现在只能通过法庭陈述,来尽量挽回他们作为被告方在审判长主观方面的形象。

从而……让败诉后的判决,不要那么严重。

毕竟……败诉的结果是直接注销了他和李明的律师资格证。

还有就是让成功律师事务所暂停营业几个月。

这等同于直接断送了他们的职业前途和职业道路。

想到这里,余成开口,并且这一开口就是向苏白进行道歉: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很简单。”

“我方知道我方的做法,给原告方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在此,我先向原告方进行道歉。”

“我方也清楚我方的道歉可能弥补不了,白君律师事务所所遭受的损失和对苏白先生造成的名誉损失。”

“对此,我方深感愧疚。”

“不过……”

“在这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我也想陈述一下关于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及造谣前的心理路程。”

“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在北都是一家不算大的律所,因为北都有着非常多的,非常有能力的顶尖律所。”

“我们律所在先前的经营状况也不算是很好。”

“我和其他合伙人,也一直想要改变律所的现状,但是都没有机会。”

“这一次之所以去造谣白君律师事务所,或者说之所以去碰瓷白君律师事务所。”

“主要想的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国内有着很大的名气,其中创始人苏白律师在短视频,在互联网上的名气更大。”

“想要通过董果果这个案子,通过我与苏白律师分别是被告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关系。”

“来进行的一番可以说是炒作的行为。”

“可是我们并没有预想到会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并且造成了白君律师事务所如此严重的损失。”

“再有一点。”

“我们可以进行公开道歉,来挽回白君律师事务所的损失。”

“向媒体澄清,这些事项,都是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我们的错误。”

“我和李明,我们两人作为成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作为本次事件中的被告方。”

“我们也非常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我们也想请审判长能够从多方面进行考量,我们是否是无意的,是否是存在其他的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