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直逼核心问题,被告人慌了,开始急了!(第2/4页)

但是更多的,也就是了解到刘学伟与谢丽蓉之间的夫妻关系的。

以及谢丽蓉的家庭情况的人,也传出来了一个比较离谱的说法。

那就是,老丈人为了钱,故意杀人。

总之,当地人对于这个案件有着众多的说法。

苏白也对该案件进行了申请公开庭审,川省高级法院认为该案件涉及到的情况,相对比较恶劣。

同时也是为了达到法律公开公正的目的,同意了苏白的要求。

……

川省省高院。

开庭后,各方入庭。

本次参加庭审的不只有检方,受害人方,以及被告方。

同时执法部门,也在苏白的申请下出庭。

另外,在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谢丽蓉,同样出庭。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胡玉祥。

在开庭之前和审判员,以及裁判委员会成员,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大致的讨论。

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本案中刑期的主要问题。

在现有的证据下,一致认为,判决死缓,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同样讨论的内容还有苏白作为本案中的受害人委托律师,会在庭审上提出什么样的观点。

会以什么样的角度来切入本案的答辩。

对于这些,合议庭成员需要考虑的是,在庭审上如果苏白提出来相对刁钻的法律问题。

他们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解决和应答。

毕竟,苏白在短视频上,以及在刑事领域上,不说是全国法院都知晓。

至少在刑事领域中,大部分的审判长和法官都听说过这个人。

也了解过苏白在刑事庭审上的建树。

这个案件,苏白在申请委托书中提出来的是,认为对于被告人的判罚偏轻。

但是被告人是有着和解和谅解的条件的,并且还有自首的情况。

从这一点上来讲,判定死缓没有太大的问题。

所以关于受害人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认为判罚过轻。

胡玉祥在裁判委员会的讨论当中认为的是,提出来的没有太站得住法律的依据。

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看苏白在庭审上如何表现和表达。

毕竟这名在全国法圈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律师。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会提出来这种上诉的请求。

理清这一点思路,胡玉祥敲响法庭宣布开庭!

紧接着,再次根据检方和被告人的叙述,来整理本案中的相关问题。

检方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主要是确定了被告人谢安的杀人犯罪事实。

以及陈述谢安整个杀人的心理来确定谢安的主观行为。

还有就是,陈述了谢丽蓉作为第一法律关系,出示的谅解书。

以及谢安有着自首情节的情况。

最后在推荐刑期上,推荐刑期为死刑。

这一情况基本上与一审的判罚结果类似。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公诉人对于该案件进行的判定判决,以及推荐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

都是经过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来进行陈述的。

然后就是被告人,谢安面对着这场庭审所作出的陈述内容。

谢安心里面很清楚,他为什么杀害刘学伟。

他伤害刘学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他能说吗?

他肯定不能说,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于是就陈述了,先前通过对口供,来做出的行为主观——

“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伤害刘学伟。”

“只是我在听到我女儿,说她被刘学伟伤害的时候,我脑子转不过来弯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这种令人痛心的行为。”

“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对不起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