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 残更不寐 第六章(第6/13页)

这些食物看在苏锦超眼里,比他家的狗吃得还不如,何况民夫多,食量大,发放饭食不但要排队,为了多拿一个馒头,还经常要和人争斗,这种贱民,不!这种无知无气量者所为,苏公子嗤之以鼻。

但是……在狠狠挨了几顿饿之后,苏公子终于明白过来,他可以对那些没仪态的家伙嗤之以鼻,但绝对不应该对自己咕咕叫的胃嗤之以鼻。

「你坐着,我去领饭食。」看着暮色下密密麻麻排成长龙,等待发晚饭的队伍,苏锦超很有义气地挺身而出。

一直以来,打水领饭这种事都是绵涯去干,今天他因为自己被皮鞭抽了一顿,苏公子还是挺有同情心的。

绵涯一把将他拖了回来,翻个白眼,「等你领饭食回来,我都饿成干尸了。还是你给我坐着吧。」

真是娇滴滴的公子哥儿,今天去倒一杯凉水,就差点被人打了。

再去劳累了一天,饿得眼睛发光的人群里弄吃的,更不知要惹出什么事来。

绵涯走向发饭处,脚步轻松,鞭伤对他来说似乎一点妨碍都没有,苏锦超远远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像一滴水混进了井里。

不一会,他又忽然从另一个地方钻出来,手里已经端了两个装得满满的瓦钵。

「吃吧。」

苏锦超接过瓦钵,低头嗅了嗅米粥,倒不是馊的,只是透着一股霉味,他皱了皱眉,默默地开始喝。

绵涯蹲在地上,一手端着瓦钵,眼角瞅着他,见他一声不吭的慢慢喝着,心忖,这小子要是老实起来,倒也不惹人讨厌。

再瞅一眼。

又心忖,贵族就是贵族,喝个陈米粥,竟然也能喝得这样斯文。

两人沉默着把粥喝完,绵涯又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分了一个给苏锦超,馒头掺着不知道什么杂粮米糠,又硬又难吃,可如果不吃,明天的活哪里有体力去做?

苏锦超每咬一口,就要伸直脖子,拼了命咽下去,好半天,总算吃完了。

「还要吗?」绵涯变魔法似的,又从怀里掏了一个馒头出来。

苏锦超摇头,心里很惊讶绵涯为什么每次都可以弄到超过定额的吃食,在人人都想多吃点的民夫群里,这样做可要相当有本事才行。

本事如果不够大,连限定的自己分内的吃食都未必可以领到。

开始时苏锦超总要追问绵涯,他是怎么做到的,但绵涯每次都神秘地笑笑,回答说,「你认了小肉虫这个名字,我就告诉你。」

苏锦超哪里肯答应。

所以即使百思不得其解,现在他也忍住好奇,不再问了。

在广场上吃完晚饭,两人弄了两碗水咕噜咕噜喝了,站起来肩并肩往睡觉的工棚里走。

「我们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苏锦超咬牙切齿地说。

「嗯。」

「嗯什么?你快点想办法。」

「为什么该我想办法?」

因为你本事大!

苏锦超心里这样想,嘴上却很硬,「因为是你很蠢地让我们两个被抓来做了民夫的!」

「我还很蠢的没有让你被勤王军那几个小子的马踩死呢。」

「哼。」

「哼。」绵涯也哼。

要逃出这民夫营,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却一次也没有尝试过。

逃出去又如何?

一旦逃出去,苏锦超一定吵着回家,自己是护送他回到西琴,看着他走进他金碧辉煌的家,还是就此分手,永不相见?

大王要自己利用他。

他却,只是一个出身高贵,而心智未开的小笨蛋罢了。

天天做苦力,吃陈米粥,还要冒着挨鞭子的风险,对苏锦超来说,也许是今生未曾到过的地狱,对绵涯来说,却不足一提。

给小肉虫遮风挡雨,挡鞭子,给小肉虫抢水争饭,晚上和小肉虫躺一张脏兮兮的硬木床,绵涯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不妨长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