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自己的路

初六上课,初五下午光明回化肥厂,他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刚进屋,却见钢丝床上坐着个人。脚边放着个行李箱。是洋洋。

“要去哪?”光明心里有数,但还是感到意外。

“去上海。”洋洋说,“没什么事,我就是来跟你道个别。”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学不上了?”

“没什么意思,反正读不进去。”洋洋很肯定地。

“因为你妈?”光明听说五姨回来了。

“跟她没关系。”

“为什么这个时候走。”

“总要走的。”

“去上海做什么?”

“找工作,”洋洋挤了挤肱二头肌,“只要肯出力气,总有事做。”

光明还不知道洋洋大伯已经去世。

“要不等出了十五再走。”光明想让他缓一缓。

“不等了,票买好了,晚上的车。”

“我送你。”

“不用不用。”洋洋连忙。他惧怕离别。“有封信,你帮我转给大妈。”说着,果真掏出一封信来。没粘口。

“我能看?”光明笑着问。

洋洋说:“现在不行,等我出了这个门,随便你看。”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光明询问他一些具体事宜。比如钱带没带够,身份证要装好,又把房东电话抄给他,说有事就打这个电话。光明考虑到汤小芳也在上海,叮嘱洋洋,撑不下去一定要学会求助,别硬扛。聊起具体事情,离别的情绪好像冲淡了一些。

“行,”洋洋终于站起来,“那我走了。”

终有这一刻。

“真走了?”光明有些不敢相信。

“那可不真走。”洋洋带点幽默感。一点也不好笑。反倒更透着悲伤。光明张开怀抱,两个人狠狠抱了一下。像成年人那样相互拍背。是叮嘱保重的意思。

“来电话!”光明挥手道别,眼眶却红了。只是,每个人都必须勇敢地走自己的路。

回到屋内,光明打开信,不长,纸上是洋洋凌乱的字:

大妈:

很抱歉在这个时候离开家。但我的确考虑了很久,还有几个月,我就十八岁了,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决定到上海闯一闯。钱我带了。有困难我会和小芳姐联系。很遗憾不能没有机会报答大伯的养育之恩。希望未来有机会能报答您。

汤洋洋

很简单的一段话,光明却看得泪眼婆娑。

房东在外面喊,“光明回来啦!”

光明连忙收了信,应了一声。

洋洋走的第二天,秋芳、小芳还有小芳未婚夫带着为民的骨灰回到淮南。头七要在家里做。秋芳哭得几近虚脱。事情都是小芳和她的英国未婚夫威廉在忙。洋洋的信通过刘妈送到秋芳手上。刘妈委屈,“何家老二的儿子递来的,我都不知道,人就跑了。”刘妈怕女儿责怪她看管不利。可秋芳现在连跟她生气的力气都没有。走就走了,既然留了信,短期内不会出问题。洋洋又说会跟小芳联络。秋芳叮嘱小芳,只要一有联系,就立刻把他叫到家里。小芳领命,不提。家文到家跟家丽说洋洋的事,未曾想老五也在。家丽叹:“这孩子脾气就是倔。”

小玲却站起来嚷嚷,说要告汤家,夺回监护权。

家丽斥道:“老五!坐下!”

小玲一屁股坐下,“好好的儿子,被他们带的先是不认妈,现在好,人都跑了。为什么不能告!”

美心在旁边敲边鼓,“告也就告了,儿子要回来,好歹有人给你养老送终。”

家文看美心,皱眉头。

家丽喝:“妈!你能不能别在这拱火添乱,告,拿什么告,孩子是人家养的,老五除了月月给两个钱,没尽到一点做妈的义务。现在是孩子自己要走,而且说得明明白白,马上十八,要过自己的日子,你告什么?而且现在为民刚闭眼,哪头轻哪头重你不知道?这个洋洋也是,好端端的,怎么说走就走了,起码给他大伯戴戴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