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雷公电母,听我号令!(第4/4页)

五分钟,不能闪避。

只要能够突破作家手下怪谈生物的防线,就能轻松杀死作家。

就是这么简单。

“等等……”另一边,黎庚也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上的不对劲,他打开了个人页面,上面的提示内容恰巧验证了这种猜测。

【共益】:(特殊状态)面对攻击时无法闪避,剩余时间4分50秒。

“无法闪避?”黎庚更觉不妙,飞快地切换角色,但换成李花朝来也是一样,因为这是施加在身体上的状态技能,不会因为角色切换而发生改变。

“这帮玩家,这是真的下杀手啊。”李花朝薄怒而发,当即决定不再留手(其实是刚刚没想到)。

“守财鬼,继续【强易】,这次我们用‘雷’字符跟他们换东西!老子要让你们全都变成自爆步兵!”李花朝面色狰狞,向着远处玩家和影子的地方怒吼道,随后,他又转头看向噬蛇,“去,带着那条小噬蛇,吃掉它们的字符施法距离!”

【强易】就是强行交易,守财鬼可以拿对面一样东西,再将自己的一样东西递过去。

现在,它递过去的是“雷”字符。

紧跟着就是【利驭】,目标收获了来自守财鬼的“财富”,所以就会全力对守财鬼选择的目标攻击。

全力攻击,指的就是攻击力最强的一招。

众所周知,“雷”字符拥有着极其恐怖的破坏力,大部分玩家本身能制造的破坏都不会有单一的“雷”字符高,所以这个“全力攻击”大概率会选定为使用“雷”字符。

“雷”字符的特点就是破坏范围极大,甚至大于初始字符施法范围,那么在【利驭】的驱动下,“雷”字符的释放大概率会波及自身,影响他人。

再加上小噬蛇会吃掉字符施法距离,“雷”字符会在距离自己更近的地方爆炸。

每一个影子,每一个玩家——

都是雷电版自爆步兵!

这是你们逼我的,本来不想弄得天怒人怨,但是现在——

雷公电母,听我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