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9/10页)

“喜欢永泽喜欢到那个程度?”

“喜欢。”她当即回答。

“也罢也罢。”我叹息一声,喝干杯底的啤酒。“能如此执着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恐怕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我不过是迂腐古板罢了。”初美说,“再喝点啤酒?”

“不,可以了,该回去了。又包扎又招待,谢谢了!”

我立起身,在门口穿鞋。这当儿电话铃响了,切美看看我看看电话,又看看我。我道声“晚安”,开门走出。门悄然合上时,我瞥见初美正拿起听筒--那是我见到她的最后情景。

回到宿舍,已经11点半了。我径直去永泽房间敲门。敲了十多下,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晚间永泽以去亲戚家为由,每次都被允许在外面过夜。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上,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天。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天。再过两个星期天,我将满20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天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伏在桌上给直子与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边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旅馆似的凉意浸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上还残留着樟脑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附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太阳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匹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团团围着花坛粗声大气逐个嗅着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着花瓣气味不可呢?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每当提笔的右手开始作痛,便茫然地打量着院子里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木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反弹的相当难的球,我没想到他竟然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毡垫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木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而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时,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木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同样有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两年半,而他依然17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20岁,我同木月在16岁和17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感受、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