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在洋葱地窖里(第10/16页)

我在公墓上没有签字,然而,奥斯卡鉴于经济状况无保障不得不要求预支。出了公墓,在丢施博士停车的广场上,我接过他暗暗递来的装在一个信封里的钱和他的名片,塞进了口袋。

于是我去旅行,还找到了一个旅伴。我本来更愿意同克勒普一起去旅行,但他还躺在医院里,不准笑,因为他折断了四根肋骨。我也愿意玛丽亚当我的旅伴,暑假还未结束,可以带小库尔特一起去。但玛丽亚还在同她的老板施丹策尔,同那个让小库尔特叫他“施丹策尔爸爸”的人相好。

就这样,我跟画师兰克斯结伴去旅行。读者知道兰克斯就是那个上士兰克斯,也是同缪斯乌拉临时订婚的男人。我口袋里揣着预支的钱和我的存折,到西塔德街画师兰克斯的工作室去拜访他,希望能在他那儿见到我原先的同行乌拉,因为我想同缪斯一起去旅行。

我在画家那里找到了乌拉。在门口,她向我透露,十四天前,他们已经订了婚。同小汉斯·克拉格斯已经待不下去了,她只好又解除婚约。她问我,是否认识小汉斯·克拉格斯。

奥斯卡不认识乌拉的这位未婚夫,表示很遗憾,接着提出了他的慷慨大方的旅行建议,却又看了一场好戏:乌拉还没有来得及答应,画师兰克斯却插进来,自己表示要当奥斯卡的旅伴,打了长腿缪斯几个耳光,因为她不愿待在家里,还因此而流了眼泪。

为什么奥斯卡不反对?他既然要同缪斯一起去旅行,为什么他不袒护缪斯?我把在浅色汗毛的长腿乌拉身边的旅行想象得越美,就越怕同缪斯太亲近地共同生活。必须跟缪斯保持距离,我心中想,不然的话,缪斯的亲吻岂不成了家常便饭吗?所以,我宁愿跟画师兰克斯一起去旅行,因为当缪斯想吻他时,他就动手打她。

关于我们的旅行目的地,并没有讨论很久。我们只考虑诺曼底一处,想去看看卡昂与卡堡之间的地堡。战时,我们在那里相识。唯一麻烦的是办签证。可是,有关办签证的事,奥斯卡只字不想提。

兰克斯是个吝啬鬼。他的颜料是廉价货或是讨来的,画布的底色也上得很差,可是用起颜料来却大手大脚,一到同纸币或硬币打交道,他又锱铢必较。他从来不买香烟,却一直在抽烟。他的吝啬是系统性的。此话怎么讲?且看此例:若有人送他一支香烟,他就从自己左边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十芬尼的铜板,让它透透空气,随即放进他右边的裤兜里去。随着白天钟点的变化,这样“滑动”的铜板或多或少,但总数是不少的。他抽烟抽得很勤快,有一次他心情好的时候向我透露说:“我每天抽的烟大约合两个马克。”

兰克斯大约一年前买下的在韦尔斯滕的那块带废墟的地皮,就是用他的远近熟人的香烟买来的,确切地说,是白抽人家的香烟买来的。

我同这个兰克斯去诺曼底。我们乘上一列快车。兰克斯本人颇想搭人家的汽车,但我付钱买火车票,请他旅行,他只得让步。从卡昂到卡堡,我们剩公共汽车。一路白杨,树林后面是以树篱为界的草场。棕白两色相间的母牛使这片土地看上去像是一张牛奶巧克力广告画。战争破坏的痕迹还历历在目,若是广告画,就不该画上去了。可是,每个村庄,包括我失去罗丝维塔的小村庄巴文特,都还画着战争破坏的痕迹,不堪入目。

从卡堡出发,我们沿海滩步行,朝奥恩河入海口走去。没有下雨。到了勒霍姆,兰克斯说:“我们到家了,小子!给我一支烟!”还在他让铜板从一个口袋搬迁到另一个口袋里去的时候,他那个总是往前探着的狼脑袋已对准了沙丘间无数未受损坏的地堡之一。他伸出两条长臂,左手提着背囊、野外用画架和一打画布框架,右手搀着我,拉我向那水泥走去。一口小箱子和鼓,便是奥斯卡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