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 御珠案 第九章(第2/5页)

狄公道:“琥珀身为他的爱妾却对他不忠,仅这一点足以使这个温文尔雅的君子犯下可怕的杀人暴行。目下这种可能最大,洪亮,我们此刻便去翡翠墅搜查。我深信那御珠不会存在,我们不必找寻,我只想白天去细细看一遍昨夜发案的现场。而且清晨去野外遛遛马,对我们的身子都有益处。如果我们打翡翠墅回城来时,夏光仍然没有找到,我们就直接去找紫兰小姐,看看她能否提供我们些有关夏光的线索。我定要设法拿获到夏光,无论如何在早衙升堂前我要见到他并同他谈一次话。”

狄公站起,他的眼睛落在适才乌龟爬过的那册书上。

“对了,洪亮,我忘了告诉你,我一夜没睡好,很早就起了身。我捡来这册书读了几段,颇为有趣。这是我前几天从县学书库里借来的。”

狄公拿起书册,打开到象牙签标出的那一页,说道:“这是一册记载本地风物人情的书,著者也是这里濮阳的刺史,约五十年前是他自己出资刻印的。我的这位前任对濮阳的历史掌故、舆地方物、风俗遗闻极感兴趣。一天,他去曼陀罗林里那河神娘娘庙散步——那时神庙虽已破败不堪,但树林间还有一条小径可以通入,他在书中写道:

‘其山门及墙垣恶震塌于地动,残砾遍地,莽榛生焉。惟正殿与神像完好无损。神像高约丈余,直立于台座之上。台座、神像及像前祭坛浑然一体,系由一方巨白玉石雕琢而成。晶莹透润,了无瑕疵。斯真乃罕见之匠石奇艺——鬼斧神工,不过誉也。’”

狄公将那册书挪近眼睛,说道:“这里有一条眉批道是:‘庚辰孟春余游斯庙,见祭坛与台座分离,疑两者原一体,当是著者误识。又闻祭坛中空,昔时庙祝藏金银法器于其中,于今亦湮没无迹。抑已移置户部金库耶?余命匠工于祭坛台座间填置土石,浇铸凝合,使一体焉。或曰以还其旧云。汪士信识。’”

叶公道:“汪士信恰恰是我的前任,清廉耿直,胥吏畏服,士民感仰。这条眉批所言想来当是实情。来,再看这书上如何说吧:

‘神像左手手指佩戴一枚绛红宝玉指环, 其色浓郁酣漓如火光眩目。 其名曰 “天视之目”,僭佩之者,灾祸立至,殃及子孙,人不敢窃焉。祭坛四隅各有一孔以系缚绳索。每岁五月初五公议遴选俊美男子以为牺牲。裸其四体,缚以绳索,使仰卧于祭坛之上。 吉时, 尸祝以利剑断其血脉,鲜血淋漓,喷洒女神之像,是谓 “血祭”,以祈岁年丰穰,人富平安云。继而抬其尸,挂绿披红,满城号游。终祭献尸于滔滔波涛之中。以飨白娘娘云云。是日观者如云,万民欢腾,喝彩颂舞,且通宵达旦——竟有三朝乃息者。其状惊心怵目,惨不忍睹,而愚夫

愚妇竟信之不疑,行之不辍。此俗由来云百有余年矣。悲乎!此类淫祀,以人命为戏,斯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所幸国朝鼎新,革除旧弊,移风易俗,禁绝淫祭。于念久不闻此风兴作矣。或曰神像终岁身湿,甘露法雨滋润云云。余仰见白玉神像之表果有水色氤氲,未识是人伪洒漉抑或天意布施。余疑而记之,以俟后来博闻广见者。未几,日月敛光,阴风惨号,隐隐狐鸣,木叶骤下。余毛骨悚然,不敢久留,匆匆旋踵出庙。惟于塌记之残垣间俯身掇拾一方古砖以志留念。砖上有字,云嘉平壬子。’”

狄公合上书册,长叹一声说道:“洪亮,这庙真有点稀奇古怪哩。噢,衙官已将马牵来了。”

他们飞马从南门出了城,官道两边垂杨袅娜,鸟声啁啾。时值初夏天气,榴花盛开,间在绿杨荫里,煞是悦目怡心。运河上悬浮着一层轻纱般的晨雾,晨雾外樯帆悠远,水声浩荡。

一到白玉桥镇,狄公便找到了镇署的里甲。里甲禀告狄公道团丁在翡翠墅苦苦守了一夜,直至破晓前才散了岗。有的说听到了曼陀罗林中有啾啾鬼哭,有的说树林里有一尾白羽怪鸟拍打翅翼几乎鸣叫了一夜。都道是白娘娘显灵了,吓得魂不附体,挤作一团,总算守熬过了一宵。里甲还说团丁搬移去了那具女尸后,他便关合了那亭阁的门,并贴上了大红盖印的封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