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13/28页)

杜宾继续分析道:“《星报》还说:‘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的思维逻辑是多么混乱和可笑!在死者身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被人施暴的痕迹,也是根据这个,不管是《星报》或者其他的媒体基本上有一个相同的观点,即死者必然是先被谋杀的,然后才被弃尸河中。《星报》的报道其实主要就是要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但是从《星报》所做的推论中我们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这个观点,反而证明了‘并没有人被谋杀’这个观点,这恐怕也不是《星报》的撰稿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他其实已经被自己筑起的推论死胡同给困住了。我猜想其荒谬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在河中竟然发现了一具没有在尸体上绑着重物的浮尸,如果这具浮尸是作案凶手丢弃的,他怎么连在尸体上加一个重物而防止尸体浮出水面这样简单的想法都没想到呢?看来尸体肯定不是杀人凶手丢弃的!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凶手丢弃的,岂不是说明有关玛丽的这一谋杀根本就不存在吗?’你看《星报》是不是在用自己那混乱的逻辑打自己的耳光?他们推论了半天,其实根本就与‘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的观点没有关系!比这更早一点儿,《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从发现的尸体情况来看,很明显地,死者一定是在生前即被人杀害。’这还是他们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杜宾似乎揪住了《星报》的低级失误不放,这大概是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任何对严谨的心智思维和逻辑推理的亵渎的关系。他说:“《星报》的撰稿人甚至连开始建构‘死者根本就不是玛丽’这个论点时的工作都没有做好,在他混乱和瞎猜的推理中,自然不自然地出现了非常多的与他自己的论点矛盾的推论。我已经说过了,他的主要观点就是自始至终认定已经发现的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非玛丽,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天或者说最多三天,因此在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差是对不上的,所以死者不是玛丽,而另有其人。要想沿着这个相对非常明确的推论目标推论下去,其逻辑应该是将那个时间差尽可能地缩到最短,即将凶手作案、弃尸和尸体被发现的发生时间全部缩短,只有这样推论下去,我们才能得出所发现的尸体并非玛丽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撰稿人先生确实是考虑到了,花了不少精力来说明玛丽离家开始,便再没有什么人见到过她,他说我们至少能够肯定的是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时仍然是活着的。当然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撰稿人先生的假设是在太过理想化,而他之所以这么设想其实好像就是为了证明玛丽仍然还活着。对我们专门研究过推理以及受到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条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如果要从这种思维方向去进行推论,何必这么费劲?只要假设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时候有人曾经见到过玛丽不更简单吗?因为这样的话女孩被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更加短了,这个时间差就更加被证明无法说得通了,因此玛丽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降低了。总之,《星报》那些冠冕堂皇的推论或许能够让他的部分读者感到满意和欣慰,但是其片面的时间点思维方向,让其撰稿人先生‘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观点显得非常无稽可笑。现在,让我们再看看《星报》有关柏维先生对尸体身份指认时的报道吧。《星报》质疑柏维先生,认为柏维先生发现死者手臂汗毛这件事并不可信。为什么不可信?因为他们必须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因此,我非常怀疑他们片面扭曲了或者曲解了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证词。难道柏维先生是个笨蛋吗?他指认死者的身份就靠看到了死者手臂上有没有汗毛?仅凭这个就把死者的身份指认出来,我相信连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都不会这么草率。我猜想,柏维先生的证词中一定是提到了在尸体的手臂上汗毛存在着非常不寻常的地方,显然这个不寻常的特征只有玛丽具备,它或许是说颜色,或许是说数量、长度等等,然后才确认了玛丽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