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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鱼和熏香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充斥她的鼻腔。在她的脑海里,这股混合气味已经等同于惠特克和斯蒂芬妮。她向后靠在冰冷的石墙上,看着毫无动静的公寓门,思绪又转回扎哈拉身上,仿佛被垃圾箱吸引的狐狸。自从这个小女孩接了布罗克班克的手机,罗宾每一天都会想起她。斯特莱克从脱衣舞俱乐部回来后,罗宾详细询问小女孩母亲的情况。

斯特莱克说,布罗克班克的女友叫艾丽莎,是个黑人。这么说,扎哈拉也是个黑人小女孩。也许她长得就像现在从街上蹒跚走过的那个小孩:留着僵硬的脏辫,紧紧抓着母亲的食指,用肃穆的黑眼睛看着罗宾。罗宾露出微笑,小女孩毫无反应,只是继续打量着她。罗宾一直冲她微笑,小女孩为了保持和她对视,转过头,最后身体扭了几乎一百八十度,穿着凉鞋的脚绊了一下。她摔倒在地,号啕大哭;母亲冷漠地将她一把提起,抱着走了。罗宾感到一阵内疚,重新盯着惠特克的窗口,听着小孩的哭声回荡在街上,离她越来越远。

根据斯特莱克提供的信息,扎哈拉生活在堡区的公寓里。扎哈拉的母亲抱怨住得太差,但斯特莱克说有个姑娘……

有个姑娘说……

“对了!”罗宾兴奋地低喃,“当然了!”

斯特莱克想不到——他当然想不到了,他是个男人!她在手机上打起字来。

堡区有七家幼儿园。罗宾心不在焉地把手机塞回兜里,因自己的想法而激动不已。她在小摊间漫步,偶尔瞥瞥惠特克的窗口和一直紧闭的门,思绪完全放在如何追踪布罗克班克上。她能想到的选择有两种:去七家幼儿园依次蹲守,找一个黑人母亲和她名叫扎哈拉的女儿(但她怎么确定没找错人?);或者……或者……她在一家卖民族首饰的小摊旁站住脚,没注意到眼前是什么,全神贯注地思考着。

完全出于偶然,她的目光从一对羽毛和串珠编的耳环上移开,正好看见斯蒂芬妮走出薯条店旁的门。斯特莱克的描述相当准确。斯蒂芬妮肤色苍白,眼睛红红的,在明亮的光线下使劲眨着眼睛,像只得了白化病的兔子。她靠到薯条店门上,等门被她的身体压开后一头跌进去,走向柜台。罗宾还没整理好思绪,斯蒂芬妮已经拿着一罐可乐和她擦肩而过,穿过那扇白门进了楼。

可恶。

“没事,”一小时后,罗宾给斯特莱克打电话,“她还在。我没找到机会,她出来不到三分钟就回去了。”

“继续盯着,”斯特莱克说,“她说不定还会再出来。我们至少知道她醒着。”

“莱恩那边怎么样了?”

“我在时没看见他,我刚回办公室。大新闻:‘第二次’原谅我了。他刚走不久。我们需要钱,我没法拒绝。”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他这么快就又有女友了?”罗宾问。

“没有。他想让我查查一个和他眉来眼去的大腿舞舞女,看看她是不是已经有男人了。”

“他干吗不自己问?”

“他问过了。她说没有,但女人都是爱出轨的邪恶骗子,罗宾,你也清楚。”

“嗯,是啊,当然了,”罗宾叹了口气,“我忘了。听着,我有主意了,布洛——等一下,有情况。”

“没事吧?”他语气尖锐地问。

“没事……等一会儿……”

一辆面包车开到她面前。罗宾把手机按在耳边,慢慢绕到面包车前面,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看到司机剃了个平头,但挡风玻璃反射出的阳光太灿烂,她看不清司机的五官。斯蒂芬妮出现在路边。她用双臂紧紧抱着自己,笔直地穿过街道,爬进车的后门。罗宾后退一步,给车让路,假装打电话。她和司机的目光相遇,对方有一双黑眼睛,眼睛隐藏在兜帽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