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复乐园(第3/7页)

伊纹终于下定决心开口,她笑了,微微夸饰的嘴唇就好像即将要说出口的话极为烫舌一样。她像小孩子手指着招牌一个字一个字认,一个字一个字笃实实、甜蜜蜜地念:「敬、苑。」「咦?妳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我?」「你又没有问我,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伊纹笑到手上的香草蛋糕山崩、地裂、土石流。毛敬苑的上髭下鬚迟迟地分开来,说话而抖擞的时候可以隐约看见髭鬚下的皮肤红了起来,像是适红土的植被终于从黄土被移植到红土里,气孔都轰然大香。毛敬苑也笑了。

怡婷看完了日记,她不是过去的怡婷了。她灵魂的双胞胎在她楼下、在她旁边,被汙染,被涂鸦,被当成厨余。日记就像月球从不能看见的背面,她才知道这个世界的烂疮比世界本身还大。她灵魂的双胞胎。

怡婷把日记翻到会背了,她感觉那些事简直像发生在她身上。会背了之后拿去给伊纹姊姊。有生以来第二次看到姊姊哭。姊姊的律师介绍了女权律师,她们一齐去找律师。办公室很小,律师的胖身体在里面就像整个办公室只是张扶手椅一样。律师说:没办法的,要证据,没有证据,妳们只会被反咬妨害名誉,而且是他会胜诉。什么叫证据?保险套卫生纸那类的。怡婷觉得她快要吐了。

怡婷思琪,两个人一起去大学的体育馆预习大学生活,给每一个球场上的男生打分数,脸有脸的分数,身材有身材的分数,球技有球技的分数。大考后吃喝玩乐的待做事项贴在墙上,一个个永远没有机会打勾的小方格像一张张呵欠的嘴巴。有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说思琪是神经病,怡婷马上揉了纸团投到老师脸上。游泳比赛前不会塞卫生棉条妳就进厕所帮我塞。李国华买的饮料恰有我爱喝的,妳小心翼翼揣在包里带回来,我说不喝,妳的脸死了一秒。刚上高中的生日,我们跟学姊借了身分证去KTV,大大的包厢里跳得像两只蚤。小时候两家人去赏荷,荷早已凋尽,叶子焦蜷起来,像茶叶萎缩在梗上,一池荷剩一支支梗挺着,异常赤裸,妳用唇语对我说:荷尽已无擎雨盖,好笨,像人类一样。我一直知道我们与众不同。

诗书礼教是什么?领妳出警察局的时候,我竟然忍不住跟他们鞠躬说警察先生谢谢,警察先生不好意思。天啊!

如果不是连我都嫌妳髒,妳还会疯吗?

怡婷约了李国华,说她知道了,让她去他的小公寓吧。门一关起来怡婷就悚然,感觉头髮不是长出来的而是插进她的头皮。屋子里有一缸金鱼,金鱼也不对她的手有反应,显然是习惯了人类逗弄,她的脑海马上浮现思琪的小手。

关门以后,怡婷马上开口了,像打开电视机转到新闻台,理所当然的口气,她在家里已演练多时:为什么思琪会疯?她疯了啊?喔,我不知道,我好久没联络她了,妳找我就是要问这个吗?李国华的口气像一杯恨不能砸烂的白开水。老师,你知道我告不了你的,我只是想知道,思琪,她为什么会疯?李国华坐下,抚摸鬍渣,他说,她这个人本来就疯疯颠颠的,而且妳有什么好告我呢?李国华笑咪咪的,愁胡眼睛瞇成金鱼吐的小气泡。怡婷吸了一口气,老师,我知道你在我们十三岁的时候强暴思琪,真的要上报也不是不可以。李国华露出小狗的汪汪眼睛,他用以前讲掌故的语气说,「唉,妳没听我说过吧,我的双胞胎姊姊在我十岁的时候自杀了,一醒来就没了姊姊,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听说是晚上用衣服上吊的,两个人挤一张床,我就睡在旁边,俗话说,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怡婷马上打断他的话,「老师,你不要跟我用佛洛伊德那一套,你死了姊姊,不代表你可以强暴别人,所谓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那是小说,老师,你可不是小说里的人物。」李国华收起了小狗眼睛,露出原本的眼睛,他说,疯就已经疯了,妳找我算帐她也不会回来。怡婷一口气把衣裤脱了,眼睛里也无风雨也无晴。「老师,你强暴我吧。」像你对思琪做的那样,我要感受所有她感受到的,她对妳的挚爱和讨厌,我要作两千个晚上一模一样的噩梦。「不要。」「为什么?拜託强暴我,我以前比思琪还喜欢你!」我要等等我灵魂的双胞胎,她被你丢弃在十三岁,也被我遗忘在十三岁,我要躺在那里等她,等她赶上我,我要跟她在一起。抱住他的小腿。「不要。」「为什么?求你强暴我,我跟思琪一模一样,思琪有的我都有!」李国华的脚踢中怡婷的咽喉,怡婷在地板上乾呕起来。「妳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麻脸吧,死神经病母狗。」把她的衣物扔出门外,怡婷慢慢爬出去捡,爬出去的时候感到金鱼的眼睛全凸出来抵着缸壁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