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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他穿过公用地向文人学者聚会场所走去的时候,看见前面有一位姑娘在一条小路上走。肯定是她,他很有把握,大步流星穿过草地迎上去。但她不是萨拉。他只好结结巴巴地向人家表示道歉。他继续走自己的路,全身直颤抖,他刚才实在太激动太兴奋了。第二天,他在波士顿的一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此后,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登广告。

下过初雪之后,查尔斯往南走。他到了曼哈顿,但他觉得曼哈顿不如波士顿。接着又和他在法国邂逅的朋友一起在费城度过两星期。倘若要他评价后来变得很出名的笑话(“获一等奖在费城住一星期,获二等奖住两星期”),他会觉得它不恰当。后来他又从费城继续南行,到过巴尔的摩、华盛顿、里士满和罗利,所到之处都有新的自然景观、新的气候,令人心情愉快。这里说的气候指的是气象气候,因为当时(1868年12月)的政治气候非常令人不愉快。查尔斯发现到处是遭受破坏的城镇,到处是饱受痛苦的人们,他们是南北战争后南部重建的牺牲品。而给美国人民带来灾难的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快要下台,即将由带来更大灾难的总统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继任。在弗吉尼亚州,他不得不又回到英国立场上说话,尽管这种转变的讽刺意义他自己也不欣赏。在弗吉尼亚州和南、北卡罗来纳州,与他交谈的绅士们支持英国,而他们的先辈在一七七五年的殖民地上层阶级中几乎是仅有的支持美国革命的人。他甚至听到有人高谈重新脱离联邦重新和英国统一。但是这一切麻烦他都得体地绕过去了,自己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对当时那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并不完全理解,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分裂的国家大得出奇,其活力备受挫折。

他当时的感觉也许和今天客居美国的英国人没有多大差别: 令人反感的东西很多,美好的东西很多,诡计很多,诚实很多,野蛮和暴力很多,大家都关心更美好的社会并为之奋斗。一月份他是在遭受重创的查尔斯顿度过的,这时他头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是在旅游还是在移民。他注意到,他讲话的时候,美国表达方式和音调变化渐渐多了起来;他发现自己偏袒南方,更准确地说,他像美国自身一样地分裂了,因为他既认为废奴是正确的,又对南方人的愤怒表示同情,南方人对于重建时期到南方来投机的北方人关心黑奴解放的目的是什么心里是很明白的。他发现自己在可爱的美女和充满恶意的上尉、上校中间并不拘束,但他还是想起了波士顿,那里的人脸颊更粉红,灵魂更洁白……无论如何,他们的灵魂更加清教徒化。总而言之,他觉得在那里更快乐。他仿佛是想用自相矛盾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看法,于是继续朝南走。

他不再感到无聊了。他在美国的经历,也许尤其是在当时的美国的经历,给予他的是(或者说让他恢复了)一种对于自由的信心。他所看到的存在于他周围的那种掌握一个国家命运的决心,无论其直接后果多么令人不愉快,其最终效果是解放的而不是压抑的。他开始认识到,他的东道主们所表现出来的可笑的土气,是他们不虚伪的一个重要条件。甚至大量焦躁、不满情绪的表现、一种把法律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倾向,这一过程总是把法官变成死刑执行人。总之,由于痴迷自由的性格而引起的地方性暴力行为,都在查尔斯眼里找到了某种正当的理由。南方到处充满无政府主义精神,但是即使如此,在他看来还是比自己的祖国铁一样的僵硬统治要好些。

但是这一切都是他的心里活动。他还在查尔斯顿的时候,有一个宁静的夜晚,他无意中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海岬上,面对三千英里之遥的欧洲。他就在那里写了一首诗,比你读过的他的上一首诗稍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