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雏妓哲学家》的后面(第3/6页)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束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

“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

“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

“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人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一两个月了。”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该回家才对啊!”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来报到。”

“一定要来报到,你做母亲的要看管严一点才好!”

笔者另定一个时间,要倩倩报到。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违规啦!”

“是的。先生,对不起。”

倩倩低下头,捏着一个小皮包。

“你不去鱼工厂上班,应该报告观护人知道啊!”

“是的。先生,对不起。”

她还是捏着她的小皮包。

“你妈妈说你去找工作,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

“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里。”

“人在台北,有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先生。”

又捏着她的小皮包。

“小皮包借我看看。”

她两颊绯红,有为难的表情,但又不得不递给我。

“里面没什么……”

里面确没什么,只是一把小梳子、几个铜板和一本小记事簿。

“你的朋友不少嘛!密密麻麻,怎么全是电话号码呢?”

“……”

“倩倩,你不该骗人呵!”

“……”

她把头压得更低。

“你说话呀!”

她抬起那漂亮的脸孔往笔者一望,然后徐徐地吐露了她的心声。她说:

“先生,请不要为难我嘛!‘钟鼎山林,人各有志’……”

好个“钟鼎山林,人各有志”!它以雷霆万钧之势,震撼了笔者的心坎!不仅在当时伫思良久,不知如何问下去,即多年来,也老是为这句话沉思不已。

我们都知道,当倩倩还年轻时,以她的年纪和容貌来号召,还可以在大旅社、小宾馆中当应召女郎或表演什么的;但岁月不饶人,到青春褪色之时,便只能窝在华西街那种地方操皮肉生涯;而到了人老珠黄时,更不堪设想了。很少风尘女郎能见好就收、弃邪从良、善始善终的,我们无法鼓励和赞同倩倩走入这条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