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十一章 论残忍(第5/88页)

死去的人不会叫我难过,还可以说叫我羡慕;但是我很为垂死的人难过。野蛮人烤死人的肉充饥,并不使我反感,那些折磨和迫害活人的人才真正使我气愤。依法处死,不论如何有理由,我都没有法子正视这类事。有人为了说明凯撒宽大作这样解释:“他复仇

也是挺温和的。海盗把他抓了去进行勒索,凯撒逼得他们向他投降,他虽然还是按照他事前的威胁把他们送上了十字架,但是先把他们掐死以后再钉的。他的秘书菲洛蒙企图毒死他,凯撒也仅是赐他一死而已。”这位拉丁作家的名字不提也罢,把冒犯过自己的人处死已经可作为宽大的例子,可以想象这些罗马暴君平时施行的暴政,如何叫他感到恶毒和可怖。

至于我,即使在执法方面,一切超过简单一死的做法都是纯粹的残忍,尤其我们基督徒很看重灵魂平静地升天。忍受折磨和苦刑后的灵魂是不可能平静的。

不久以前,一名囚禁的士兵从他的塔楼上,看到广场上有几名木工正在竖立死刑架,人群围了起来,意识到这些都是冲着他来的,他绝望之余无计可施,拿了意外得到的一辆生锈大车上拆下来的旧钉子,在脖子上狠狠捅了两下。看到这样还不足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又在肚子上一戳,这下子他昏了过去。一名看守进来看见他倒在地上,把他唤醒,趁他还没有昏厥过去,对他宣读砍头的判决。这个判决他听了非常称心,同意喝他原来拒绝的送别酒,向法官道谢,他们对他的判决是意想不到的温和,并说,他决心自杀是害怕会受到更加残酷的刑罚,因为广场上的这些布置,更使他胆战心惊……他完全是逃避一个更难忍受的刑罚才出此下策的。

我要说的是,这些严厉手段应该用来对付罪人的尸体,欲使老百姓循规蹈矩,那就不让这些尸体埋葬,把尸体肢解和煮烧,同样可以警戒普通人。就像给活人上刑罚,虽然实际上几乎不起作用,像上帝说的:“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13]。”诗人们奇怪地渲染这种场面的可怖,还把它置于死亡之上。

怎么!他们竟然不顾廉耻,把国王烧成了半熟,把剔肉见骨、浑身血污的尸体在地上拽[14]!

——恩尼乌斯

有一天在罗马,我偶然遇见大家正在惩处一个著名的盗贼卡泰纳。他被掐死时,群众无动于衷,但是当大家要把他的尸体肢解时,屠夫切上一刀,群众中发出一声呻吟,一声喊叫,仿佛这堆腐肉牵动每个人的神经。

这些不人道的极端行为应该施行于躯壳,而不施行于活体。因而,阿尔塔薛西斯在多少相似的情况下,改变了古代波斯法律的严酷性。根据他的诏令,贵族犯法,不是按照惯例接受鞭刑,而是脱下衣服,让衣服代为受过,不是按惯例拔去头发,而是摘脱高帽代替。

埃及人非常虔诚,认为画几头猪的图形就算是伸张了神的正义。用图画向奉为主宰的神许愿,这是大胆的创新。

我就生活在这个时代,内乱频仍,残酷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从古代历史中找不出我们天天看到的这种穷凶极恶的事。但是这决不能使我见多了而不以为然。要不是亲眼目睹我真难以相信人间有这样的魔鬼,仅仅是为了取乐而任意杀人;用斧子砍下别人的四肢,绞尽脑汁去发明新的酷刑、新的死法,既不出于仇恨,也不出于利害,只是出于取乐的目的,要看一看一个人临死前的焦虑,他可怜巴巴的动作,他使人闻之泪下的呻吟和叫喊。这真是到了残忍的最大限度。“一个人杀另一个人,不是出于怒火,也不是出于害怕,而是仅仅瞧着他如何死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