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那不是我的发条橙(第2/6页)

俄语比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更适合放在英语中做外来语。毕竟,英语中已经混有法语和德语了。俄语中有多音节词,比如zhevotnoye(最好的),也有短词,比如brat(兄弟)。像东方语言一样,俄语不分腿和脚—— 一个noga就把两样都包了,手和胳膊,同样有一个词ruka。这种语言的限制可以把我的可怕的年轻叙事者变成一个有着活动四肢的发条娃娃。我那在抽屉里闷燃的草稿中已经有很多暴力,而完成后的作品中还会有更多,这种陌生的新标志就像一种雾气,可以将书中的破坏行为略加遮掩,保护读者免受自身卑劣本能的伤害。这是个绝妙的讽刺,一群令政治无计可施的少年,施行着极权主义的终极暴力,操一口取自当时两种主要政治语言的俚语。

最后我造出了大约200个词。书是关于洗脑的,那么最好书的文字本身就是洗脑工具。要给读者洗脑,让他学一点俄语。这部小说就是要实验一下语言操控,其中的外来语可以慢慢通过语境了解含义:任何出版商要求加词汇表,我都会断然拒绝。词汇表会对语言操控造成干扰,破坏洗脑的效果。创造新韵律,挖掘老韵律(主要是从钦定版《圣经》中挖掘),用在这种拼凑的怪话上,这做起来非常有趣。到我们踏上亚历山大·拉季谢夫号这艘波罗的海航线上装备精良的轮船准备向蒂尔伯里进发时,小说已经快完成了。

* * *

1962年5月,《发条橙》面世了……英国没有一个评论家喜欢它,《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说它是:“黏糊糊的空话……肚子空空的腐朽的产物。”下半年,《发条橙》由W.W.诺顿公司在纽约出版。诺顿的副总裁埃里克·斯温森坚持要删掉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不得不同意删改,因为我需要这笔预付金,但我并不情愿。这部作品我是精心布局的。全书分为三部,每部七章,总的章数在传统数字观念中象征人的成熟。我的年轻叙事者,这个爱听音乐的恶棍亚历克斯在故事最后终于长大成人,将暴力当作孩子气的玩具抛弃了。这就是末章的主题,是它让这作品成为一部虽然简短但却真实的小说。然而斯温森想要的只是政府通过人为调节带来的可逆的变化。他想让亚历克斯成为一个寓言人物,而不是小说人物。第二十章末尾,亚历克斯说“我真的痊愈了”,他又重饮恶的欢乐。因此,我这部小说的美国版和欧洲版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美国流行小说的粗鲁传统将所谓的英式温和驱逐了。

尽管读的可以说是一本不同的书,美国评论家似乎比英国同行更能理解我的用心。《时代》周刊说:“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在美国获得理解让人欣慰,在自己的国家却被误读则让人羞愧。美国批评家们使我不得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作品,思考这部小说中蕴含的道德观是否合理。我自小接受天主教的教育(这部书也更多的是天主教和犹太教的,而非新教的),自然而然地认为人性应当由其胜任圣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注的程度来定义,而假若没有道德的两极对立,就不存在道德选择。我感觉它会是一部危险的书,因为它将善,或者至少是无害,呈现为某种对我的主人公未来的成人生活而言是遥远和抽象的东西,而却把暴力描述为欢乐的酒神赞歌。不过暴力不能不加以表现,因为如果故事一开始我就把亚历克斯推上被告席,给他加上归纳为司法辞令的罪名,这样的话,即使是最随和的老处女读者也会理所当然地抱怨我偷工减料。小说就是要处理具体和个别的事物,哪怕是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于是展现少年暴力这一罪过对我来说便不可或缺了。但是,我自己下笔时的那种兴奋让我感到恶心,奥登说得对,小说家必须与污秽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