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与吉姆的婚姻生活(第5/10页)

但是吉姆不管不顾了。他不和我商量就主动让公司把他派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去了,两三周回家一次。他像个大孩子,每次回柏林都背着大大的旅行包,里面是他换洗的衣服,他宁愿背着大旅行包倒火车、倒飞机,也要把这些衣物拿回家来让他的妻子洗。每次下火车或者下飞机,他的表情都让我心动,他四处张望,以为他的妻子没有来接他,脸上充满失落和困惑,最后,他总能看见我拿着一支黄玫瑰在等他,那时他总是极大地满足,每次都喜出望外,有点羞怯地紧紧抱住我,无数的吻不止一次把我的耳环都吻掉在地上,然后两个人又双双趴在地上找耳环。分离让吉姆重新陷入了爱情,情意绵绵中吉姆会温柔地请求:“梅、梅,我不仅想和你在一起,而且还想和你一起生孩子,我们的孩子。我们要有个大大的家。”

大大的家,两三个孩子,这也是我的梦想。可惜现实不一样,隔三岔五情意绵绵的周末不能代替长久分离的思念和寂寞。在遥远的城市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吉姆又和上司关系紧张起来,即使周末回柏林和我相聚也情绪不佳,分离和看不到生活的前途让两个人开始变得陌生了。

分居后重归于好

1996年的圣诞和1997年的新年,吉姆决定去潜水两周,他觉得那是最能让他释放压力和放松的最好运动,特殊时期的我变得很敏感,我极力反对:“你不要去做荷西,你不要去做荷西。”我曾给吉姆讲过三毛与荷西的故事,吉姆觉得中国女孩真是太大惊小怪了。我不愿跟着吉姆去潜水,好像吉姆就是荷西,好像噩耗就要临头。我第一次没有和吉姆一起去度假,而是独自一人逃往美国,花掉了家庭存折上的1500美金,那是我和吉姆共同生活几年,我第一次单独花家庭存折上的钱。家庭存折是吉姆和我结婚后开的户,上面是我和吉姆两个人的名字,由于结婚后我不打工了,没有收入,所以上面的收入全是吉姆的工资。我一直是吉姆心目中最节省的妻子,每月从家庭存折上取出用于家庭开销的钱很少,少得几乎要成为吉姆和婆婆的笑料,但那是在生活和工作宽松的日子,经济危机的时候吉姆自身难保,他挣的每一个马克除了和我一起花,他想的就是失业了怎么办!我从美国回来,见到的是吉姆勃然大怒的脸和吉姆摆在桌子上草拟好的分居协议,他说他认为我不是一个好妻子了,按照德国法律,夫妻必须分居一年以上才可以离婚,所以他要先开始和我分居,然后再考虑是否和我离婚。我心里哆嗦害怕,但是也不哭喊乞怜,傲气的我咬着牙在分居协议上签了字。

这份分居协议我只记住了内容是要和我分居,文字我一个字也没记清。

吉姆和我在一个屋檐下分居了。

吉姆和我在一个屋檐下分居,各占一室,我们共用客厅和厨房,像一对常年合住的房客,照常进出,相安无事。德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妻子没有工作,丈夫必须支付其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妻子的生活费用,吉姆严格按照德国法律支付我分居抚养费。我觉得有意思,我和吉姆是恩爱夫妻时,我勤俭持家,每个月从来没有花掉吉姆百分之四十的工资,每个月、每年剩余的钱都在吉姆和我的共同账号上。现在两个人分居了,我们是各住各的了,我拿着足够多足够花的钱,却连家务都不用做了。我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法律总是不及自律。

我和吉姆是在一个屋檐下分居的,这个家我很舍不得。

我到德国之前在中国的二十多年里,16岁去北京上大学之前都是和父母在一起住的。父母都在一个很大的国有企业工作,我出生的时候全家住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屋外搭了一间更小的小屋作为厨房,我以为那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是父母结婚的新房,但是后来才知道其实不是。父母是借别人的宿舍结婚的,一间宿舍里面本来是住两三个人的,给其余的人说个好话,让他们回避一下,让我的父母新婚之夜能住在一起,这就结婚了。后来我要出生时,单位分给父母一间16平方米的屋子,没有厨房,因为是小平房,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搭建了一间小屋做厨房,我和父母,后来又加上妹妹,四口人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