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出殡(第2/3页)

常德府说:“李响吸毒,这不是什么秘密,你们凭什么栽赃到我身上?”

苏采萱见常德府气焰嚣张,走近前说:“李响有吸毒的陋习,但他日常使用的只是药力轻微的摇头丸之类制剂,在案发当天,他服用的却是俗称LSD的麦角酸二乙铣胺,是药力最强的迷幻剂,吸用者会出现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瞳孔放大等反应,直至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对周围事物的敏感性畸形增大,对事物的判断力和对自己的控制力下降或消失。这就是他无法控制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我这里有一份尸检报告,对此作出权威的解释,可以给你的家人和受害者家人每人复制一份,这个尸检结果无可辩驳。”

常德府说:“那又怎么样?李响是自己服用致幻药物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李观澜说:“和你有直接的关系。李响在作案的前两天,曾经在银行开过一个账户,并在十六小时以后,收到一张四十万元的转账支票。这就是你雇用他杀人的价格。”

常德府露出不屑的表情,也许是在掩饰他内心的慌乱:“难道转账支票上有我的名字吗?”

李观澜说:“没有你的名字,因为这张支票是从海外的一个公司账户转过来的,不过上面有你的字迹,和你在徐娇娇和唐晓笛的尸体上的签字完全一致。”

常德府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重重地砸在装有李响尸体的棺材上:“无稽之谈。”

苏采萱说:“这世界上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事物,它们并不是无稽之谈。你在徐娇娇和唐晓笛的尸体上刻下了字,以此混淆警方的视线,并引导警方一步步走进你的布局,但是你没有想到,你在尸体上刻下字迹的时候,也留下了关键线索,为警方迅速找到真凶提供了侦查方向。

“用刀在尸体的皮肉上刻字和用笔在纸上写字,字迹上当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你忘记了一点,笔划痕迹是无法掩饰的,你在作案后心理高度紧张,更想不到要掩饰你写字的笔画顺序。笔迹鉴定包括运笔特征、笔顺特征等多个方面,而你在写字时有一个习惯,就是写‘撇’的时候喜欢倒下笔,大多数人从上往下写,你是从下往上写。你在徐娇娇的尸体背上留下‘罪大恶极,非杀不可’几个字,‘杀’字下面的一撇就是从下向上写的,所以下面入刀的地方创口很深,向上逐渐变浅。而李响生前存进银行的转账支票上,‘李’字上面的一撇也是从下向上写的。”

常德府哈哈大笑,虽然笑声中没有一点高兴的意思,却异常响亮:“原来市局的刑警都是测字先生,破不了案子就使出测字的本事,大家看看,这就是纳税人供养的警察,太好笑了,笑死我了。”

李观澜不愠不火地说:“你理解错了,这不是我们破案的依据,只是破案的线索。笔迹鉴定是很严密可靠的刑侦手段,我们在确定了给李响写支票的人和杀害徐娇娇的凶手是同一个人以后,就确定了这起系列凶杀案另有隐情。在李响死后的这二十天里,我们一直在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所有嫌疑人的笔迹,就在五天前,我们确定了你,常德府,就是给李响写支票的那个人,也是在徐娇娇尸体上刻字的凶手!”

常德府学外国人的样子耸耸肩,可惜戴着手铐,不能摊开双手把遗憾的心情表达到十足:“你们打算怎么起诉我——通过不靠谱的笔迹鉴定,常德府是杀害徐娇娇的凶手?曲州市警察会因此名闻四海,滑天下之大稽。”

李观澜说:“笔迹鉴定没有你以为的那样不靠谱,就像指纹一样,刚开始作为物证鉴定时也曾惹过非议,不过只要符合科学,自然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当然,我们的物证绝不仅此一项,还有一件最有力的证据。徐娇娇被害现场,散落着她的衣物,却没有随身携带的女士包,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我当时曾布置警员去寻找,因凶手把这个女士包丢弃在垃圾箱里,被一个拾荒的老妇人拣走,我们耗费了大量精力,走访了许多市政清洁部门和拾荒的人群,最终还是找到了徐娇娇的随身小包。虽然里面的物品已经遗失了许多,但是这个女士包上沾有大量徐娇娇的血迹,可以算作铁证。更重要的是,我们在你的车子的后备箱里,找到了这款女士包上的一根纤维,而纤维上沾染的血迹,经DNA鉴定,正是徐娇娇的鲜血。常德府,以你的粗浅法律知识来判断,这算不算是铁证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