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丧故我在——学会和隐性焦虑相处 第四节 人为什么必须快乐?(第2/2页)

古典哲学早就对什么是人应该拥有的“好的生活”进行了辨析——追求快乐还是追求意义,一直是不同人生观的选择。观点大致分为两个阵营:享乐主义和德性论。 享乐主义的思想源于古希腊昔勒尼学派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os),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体验最大程度的快乐,人生的幸福就是一个人所有时刻快乐的总和。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也认为,幸福就是一个人所有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在现代心理学中,持类似观点的人认为,幸福就是一个人积极情感体验的总和减去消极情感的总和所得到的差值。简单说来,就是快乐的体验比不快乐要多。而德性论者对幸福的定义要更加复杂,他们认为,享乐主义是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就像快乐的猪那样。而人类的幸福,应该是超出这种本能的、更高级的心理机能。心理学家理查德·瑞安(Richard Ryan)和爱德华·德西(Edward Deci)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人类幸福的三种基本需要:

1.胜任的需要,即我是否有足够的能力;(Competence)

2.关系的需要,我是否被他人接纳和认可;(Relatedness)

3.自主性的需要,我能在多大程度上选择自己的生活。(Autonomy)

由此你会发现,享乐主义的幸福很容易达到,只需要满足奖励中枢对自己的召唤,看电影、玩游戏、买买买……达到一种积极体验和消极体验平衡的状态就可以了。而德性论者的幸福却很难获得——一个人必须牺牲眼下的愉悦,不断而持续地自我建构和成长,不断挑战困难,付出艰辛的努力。

前面我们提过,年轻人总是难免有迷茫沮丧的人生阶段,看什么都不顺眼,做什么都不来劲儿。这是一个人心理发育的必经阶段,也对社会在整体上保持灵活和开放有好处。而现在我们应该也明白这种迷茫是怎么来的了:当一个人已经不满足廉价、肤浅的快乐,但又尚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能力、无法获得他人的认可、不知如何选择自己的生活时,就会感受到巨大的矛盾和焦虑。 在自我探索的过程中出现极其负面的情绪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这种自我认知的痛苦正是我们不满足于浅层的快感、转而追求高层次的意义感所必须承受的代价。

那么,意义感这么难以获得,是否还值得探索?

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我们还是回到最开始穆勒的那个回答。

穆勒没有说出的一点是,当你真正意识到肤浅的快乐不值得刻意追求时, 就算你有意识地想回到傻呵呵、混吃等死穷开心的生活,事实上也是做不到的。因为心智的成长没有回头路,成人能理解儿童,但成人变不回儿童。所以,不要以为廉价的快乐可以填充心灵的空虚,因为丧真正指向的,是去重建更高层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