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14/15页)

我怎么会喜欢和一个傻姑娘住在一起?她不像丹蒂,丹蒂只是稍微犯点傻,有时脾气暴躁点。她可能真是疯子。她可能想要掐死我,而且那儿荒郊野地的,叫救命都没人听得到。吉卜赛人就别想了,他们只管自己。人人都知道,就算街对面烧着了,吉卜赛人是连走过去吐口唾沫都不肯的。

我说:“那姑娘——她是个啥样的人?你说她想法古怪。”

“也不是古怪,”绅士说,“只是有点反常。她就是傻天真,天生就这样。她从没见过世面。她跟你一样是个孤儿,但你有萨克斯比大娘带着长见识,她谁都没有。”

丹蒂望着他。丹蒂的妈是个醉鬼,掉进河里淹死了。她爸以前老是打她,他把她姐都给打死了。她小声说:

“绅士,你想干的这事,也太黑心了吧?”她说这话之前,我们没人想过这个。现在丹蒂说了出来,我望望前后左右,谁都不敢接我的目光。

绅士哈哈大笑。

“黑心?”他说,“哎哟,上帝保佑你,丹蒂,这当然黑心了!黑得跟一万五千镑一样——噢,可是黑得多美妙,黑得多来劲啊。话说回来,这钱当初是怎么挣来的,你以为是干净钱吗?别傻了!钱从来就不是干净的。是像她家祖上那种人,从穷人那儿抢来的——逼死二十个人赚一个先令这样抢来的。你听过罗宾汉的故事吧?”

“谁没听过!”她说。

“那就对了,苏和我就像他一样,从富人手里夺回金子,还给那些穷人。”

约翰撇了撇嘴。“就你这娘炮,”他说,“罗宾汉可是英雄,耿直汉子。还什么把钱还给穷人?什么人啊!你想从女人身上抢钱,去抢你妈吧。”

“我妈?”绅士回答道,涨红了脸,“我妈跟这有什么关系!你来啊,吊死她呀!”然后他看见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眼色,转向我说,“哦,苏,”他说,“请原谅。”

“没关系。”我很快地说。我望了望桌子,他们又都默不作声了。也许他们都在想,就像他们在看行刑的时候一样,“她可真勇敢。”我希望他们这么想。可是,我又不希望他们这么想,因为,我也说过,我从来就不勇敢,但十七年来他们一直以为我勇敢。现在,绅士需要一个大胆的姑娘,他赶了远路——按他的说法,四十英里寒冷潮湿的远路——找到了我。

我抬起眼,望着他的眼睛。

“两千英镑,苏。”他轻声说。

“闪闪发光的银子。”易布斯大叔说。

“还有那些裙子和珠宝首饰!”丹蒂说,“噢,苏啊,你穿起来会多好看啊!”

“你穿起来会像个千金小姐。”萨克斯比大娘说,我听到这话,感觉到她的目光,我知道她正看着我,就像以前她无数次看着我——透过我的脸,她看到的是我妈妈的脸。你是要发财的——我几乎能听到她说,你是要发财的,苏,还有我们,我们也会……

确实,她说对了。我发财的机会来了,就这么掉在我眼前——是的,终于来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又看了看绅士,我的心狂跳起来,就像无数锤子在里面乱敲。我说:

“好吧,这活我接了。但我要三千镑,不是两千。而且,要是那位小姐不喜欢我,叫我回家的话,我也要收一百镑辛苦费。”

绅士做出迟疑的样子,像是在考虑。当然,也就是装装样子。过了一秒钟他就微笑了,然后对我伸出手,我也把手伸过去。他握住我的手指,笑了起来。

约翰黑着脸说:“我跟你们十块赌一块,过不了一个礼拜,她就会哭着回来。”

“我会穿着丝绒裙子回来,”我说,“戴着这么长的手套,还有带面纱的帽子,还有满袋子银币。你还得管叫我小姐,是吧,萨克斯比大娘?”

他呸了一口唾沫,“叫你小姐,等我先撕了自己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