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凤(第3/4页)

颜氏的说理,每多平易明达,这里所主张的借书道德,也是古今不易的标准。他们自然不会吝惜不肯借了。

在从前书籍刻本不多,流传不广,购买不易的时代,如果要读书,既没有公共图书馆,自己又买不到或买不起,唯一的方法只有向别人去借阅或借抄了。因了借书困难,甚至有人不惜到有藏书的人家去做工,以便取得读书的机会,如《西京杂记》所记的匡衡,勤学而不能得书,“邑人大姓,又不识字,家富多书,乃与客作,不求其价。主人怪而问之,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

对于藏书家珍秘其所藏,不肯轻易示人,以致要读书的人无书可读,要参考校勘的学者望洋兴叹,而一遇兵燹水火的意外事件,所藏孤本秘籍往往一扫而空,因此引起有见识的爱书家的慨叹,如吴恺《读书十六观》引《鸿胪寺野谈》云:“关中非无积书之家,往往束之庋阁,以饱蠹鱼,既不假人,又不触目,至畀诸灶下,以代蒸薪,余每恨蠹鱼之不若也”。

秀水曹溶氏所拟的《流通古书约》,也指责藏书家的这种怪癖之可恶:

“书入常人手,犹有传观之望,一归藏书家,书无不缔锦为衣,栴枟作室,扃钥以为常有问焉,则答无有。举世曾不得寓目……使单行之本,寄箧笥为命;稍不致慎,形踪永绝,只以空名挂目录中。自非与古人深仇重怨,不应若尔”。

所谓《流通古书约》,便是曹氏鉴于有些藏书家秘其所藏,不肯示人,特地拟了这公约,呼吁有心的藏书家,出各所藏,有无互易,互相钞借的。他对于有些人借了书不肯还,以致藏书家不愿出借的原因,也不曾忽略。他说:

“不当专罪各不借者。时贤解借书,不解还书,改一瓻为一痴,见之往记。即不乏忠信自秉,然诺不欺之流,书既出门,舟车道路,遥遥莫定,或童仆狼藉,或水火告灾,时出意料之外,不借未可尽非”。

不过,曹氏的流通古书约,其范围仍以藏书家间互相有无钞借为原则,他的用意和南京丁氏所组织的《古欢社约》差不多,只是以“彼藏我缺,或彼缺我藏,互相质证,当有发明,此天下最快心事”为目的,并不是提倡一般性质的借书。

但是,大部分的著名藏书家,连藏家之间的互相钞借也不愿做,于是遂发生了设计偷抄别人秘籍的事,这事发生在清初著名的藏书家钱遵王与著名词人朱彝尊身上,可说是反映中国藏书家吝啬怪癖的最有趣的逸话。钱遵王是钱牧斋的族孙,曾收得牧斋绛云楼烬余的藏书。据钱氏《读书敏求记》的吴焯跋语云:

“绛云未烬之先,藏书至三千九百余种。钱遵王撰读书敏求记,凡六百一种,皆记宋版元钞,及书之次第完缺,古今不同,依类载之,秘之枕中。康熙二十四年,彝尊典试江左,与遵王会于白下,求一见之,终不肯出。乃置酒,召诸名士高讌,遵王与焉。私以黄金及青鼠裘,予其侍吏,启箧得之,雇藩署廊吏数十,于密室半宵写毕,并录得绝妙好词一卷。词既刻,遵王渐知之,彝尊设誓以谢曰,不流传于外人”。

此外,还有一个同学之间不肯借书,给别人戏弄的故事,对于有书而不借的吝啬者的惩罚,可谓痛快。事见明人周镳《逊国忠记》卷三景清传:

“洪武中,游太学,同舍生有秘书,请求观,不与。固请,约明旦即还。明旦往索,清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尝假书于汝。生愤,讼之祭酒,清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素所业书。即背诵彻卷。及同舍生,生不能对一辞。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故相戏耳。”

这里所说的景清借了书不肯还,固然是有意开玩笑,但在事实上,借出的书不易获得归还,却也是事实。我自己就已经在两方面都有过经验:许多借出的书,至今未蒙归还,而我的书堆中也有一些借了来至今未还的书,不过我想双方都是由于疏懒与疏忽,决不是存心不还,或是一种有意的惩罚举动。写到这里,使我想起一位西洋藏书家在藏书票上所写的铭句了,他也许痛惜借出去的书不回来的太多了,因此祷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