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第2/4页)

他从不坚持或表现自己。就是靠了这点他才得以脱身。他以奇怪的姿势站在生活之墙的阴影中,而且是刻意站在阴影中。他看着这些淫欲之地的男男女女们,感受着他们随随便便的、可怕的爱情,看着小青年们打架斗殴,听他们讲偷窃和酗酒的故事,完全无动于衷,奇迹般地没有受到丝毫熏染。

汤姆的确偷过一回东西。那时他还住在城市。当时外祖母病了,他自己也没活可干。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于是他走进一条小街边的一家马具店,从放钱的抽屉里拿了一美元七十五美分。

马具店是一个留着长胡子的老头开的。他看见这孩子鬼鬼祟祟地乱转并没当回事。乘老头到街上跟一个赶马车的人说话的工夫,汤姆打开抽屉,拿了钱就走。后来他被捉住了,外祖母提出自己每周打扫两次店铺,这样干了一个月才把事情平息下去。汤姆感到很羞愧,可也挺高兴。“羞愧是应当的,而且我因此懂得了一些新的事情。”他对外祖母说。外祖母虽然搞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因为太喜欢他了,所以懂不懂都不要紧。

汤姆·福斯特在银行家的马厩里住了一年,随后又工作无着了。他把马照顾得不太好,而且老惹银行家太太生气。她吩咐汤姆去修剪草坪,他给忘了。她又打发他去商店或者邮局办点事,他去了就不再回来,跟一帮大人和孩子瞎混,消磨掉整个下午,就那么无所事事地站着,听别人聊天,偶尔碰到什么人对他说点什么就搭句腔。就像过去在城市里的妓院或者晚上跟小青年们在街上乱跑一样,在温斯堡,他总是有办法融入本地人中间,却又明显地同他们的生活保持距离。

丢了怀特家的工作后,汤姆没有再跟外祖母一起住,不过晚上外祖母经常来看汤姆。他租了老鲁弗斯·怀廷的小木楼后边的一间屋子。这栋楼在杜安街上,距离主街不远,几年来老头子一直把它当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他已经老态龙钟,而且又特别健忘,无法从事他的职业了,可他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力不从心。老头子喜欢汤姆,让他每月只交一块钱房租。向晚时分律师回家后,这里就成了汤姆的地盘,他在火炉旁边的地板上躺下来,一连几个小时陷在深思中。晚上,外祖母来了就坐在律师的椅子里抽烟,汤姆一句话也不说,跟平时在大家面前一样。

老太婆聊起天来兴致很高。有时她对在银行家屋里碰上的什么事来气了,会骂上好几个钟头。她用自己挣的钱买了个拖把,定期来打扫律师事务所。等到整个屋子变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清洁的气味,她就点上陶土制的烟斗和汤姆一起吸。“你要是准备好去死了,我也就不打算活了。”她对躺在椅子旁边地板上的孩子说。

汤姆·福斯特很享受在温斯堡的生活。他做点小零工,比如给厨房的炉灶劈柴、修剪房前的草坪之类。五月下旬到六月初这段时间,他就去田里摘草莓。他有的是工夫无所事事地四处游荡,他也喜欢这样。银行家怀特送过他一件旧外套,他穿着太大,不过外祖母把它改小了。他还有一件大衣,也是怀特先生送的,里面衬着毛,好几处毛都脱落了,但还是挺保暖,冬天他就裹着它睡觉。他觉得自己过日子的方式够好了,对温斯堡提供给他的这一切感到很快乐也很满足。

即便是荒唐至极的小事也能让汤姆高兴。我想这就是人们喜爱他的原因。星期五下午,赫尔杂货店一般都要烘咖啡,为周六生意兴隆时作准备,那股醇厚的香味会一直弥漫到主街之外。这时,汤姆·福斯特出现了,他在店铺后面的一只箱子上坐下。他可以一动不动地坐上一个钟头,全身心地沉醉在令他快乐得飘飘然的香味当中。“我喜欢这种香味,”他温柔地说,“它让我想起那些遥远的往事,遥远的地方和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