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场(第16/16页)

那个在他们讯问吉尔、比奇洛和戈姆利的时候,曾经跑来向萨姆耳语的大个子刑警,应声走入房间。他呼吸粗重,左手放在背后。

“你说,”萨姆巡官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你曾经注意到脚印?”

疑惑、害怕和眼看一触即发的怒火,使康拉德的脸涨得通红,他跳起来,大吼:“是,我是这样说的!”

“很好,”萨姆回答道,咧嘴而笑,“莫舍,好孩子,给这位先生看看你们找到了什么。”

莫舍像变戏法一样,忽然将左手伸到众人眼前。雷恩悲哀地点点头——正如他所料,莫舍的手上提着一双鞋——一双白色帆布鞋,虽然鞋头是尖的,可是显然是男鞋。鞋子肮脏发黄,非常陈旧。康拉德目不转睛地瞪着鞋子。马莎站起来,紧紧握住椅子的扶手,苍白的脸上肌肉紧绷。

“以前有没有见过?”萨姆愉快地问。

“我……是的,那是我的旧鞋。”康拉德口吃地回答。

“你把它们放在哪里了,哈特先生?”

“怎么……在我楼上卧室的衣橱里。”

“你最后一次穿这双鞋,是什么时候?”

“去年夏天。”康拉德缓缓转身面对他的妻子,“我想,”他用发紧的声音说,“我告诉过你把这双鞋丢掉,马莎。”

马莎舔舔发白的嘴唇。“我忘了。”

“好了,好了,哈特先生,”巡官说,“不要又乱发脾气。注意听……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拿这双鞋给你看?”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那我就告诉你。”萨姆踏前一步,脸上原有的善意、客气顿时烟消云散,“你或许有兴趣知道,哈特,你这双鞋的鞋底和鞋跟,和杀你母亲的凶手留在楼上地毯上的脚印,恰好吻合!”

马莎轻呼一声,把一只手背压在嘴巴上,仿佛自己有什么举止不妥之处。康拉德眨着眼睛——他的习惯,雷恩想。他的神情越来越迷惑了,如果他曾经聪明过,智商也被酒精损毁得差不多了。

“那又怎样?”康拉德低声说,“这又不是全世界唯一的那种尺寸和样式的鞋子——”

“没错,”萨姆怒吼,“可这是这房子里唯一的,哈特先生,它不仅和凶手的脚印完全吻合,而且鞋底和鞋跟还沾着和洒在楼上的一模一样的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