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3/11页)

赐之伸手搂住美伦,美伦依依地偎过去;整个村子都睡死了,只有他们,高高的,远远的,戏院包厢里看着。光线打得太差,白寡寡地泻下,冷冷清清也有凄凄;那女人的旗袍不知是紫是红,那黑人的黑是泛了一层白雾的。

像要送客了。那女人一个个轮流亲嘴。到最后一个,却不安分,一只大黑手整个地扶上那女人裹得紧窄的臀部,一下又探进她旗袍直开到大腿根的高衩里。因为是侧朝着晋赐之、美伦,看得再真切不过。赐之环在美伦肩头的手越握越紧。美伦只想站出去大喝一声。

但蒋晓云自己也只同那对夫妻一样,在深更半夜看戏,那个吧女所代表的丑恶世界她不敢正面写,因为自己也没有进去过。小说一开场,美伦、赐之二人摔碗吵架,这才是她日常世界里屡见不鲜的情形。

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子,结婚后才能享受摔碗骂丈夫的乐趣,或是到百货公司去买几件花衬衫、几条花领带打扮他的乐趣。未婚的女子只好忙着学习武艺(烹调、缝纫、音乐、舞蹈、插花),做新嫁娘的准备。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全副武装的“女儿国”里,男士走路都要小心,怕给拉住做终身俘虏。《宜室宜家》里的金明英人很笨,大学考不上,只能读家专的家政科。很运气,毕业不久,她就嫁一个“商界小有作为”的青年才俊章中平:

她常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要从结了婚以后才开始算数,以前千辛万苦地考进家专,就是要换一张匹配得过中平学士文凭的副学士证书,就是要学些教中平赞叹的家庭本领。可不是,茶杯垫子、电视机的盖布,甚至双人床的床罩,都是明英一针针钩出来的。虽然中平不常回来吃饭,只要他在家,哪一次依着食谱烧出来的菜不让他赞不绝口?这实在是太幸福。有这样整整四十八坪的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是到今天才发现自己的天才。

丈夫对她不忠实,只要有这样多“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就快乐了。她姐姐看不过,硬拉她到旅馆去捉奸,证明她丈夫不是好东西,这样才带给明英莫大的痛苦。她婚后生活这样幸福,姐姐真要破坏她那个家,怎对得起她?

蒋晓云世界里生活比较圆满的一对小夫妇当然不是章中平和金明英,也不是晋赐之和秦美伦(二人不断“口角争风”,随时可以“剑拔弩张”),而是《随缘》里林冀民和杨季云这一对。《随缘》是蒋晓云仅有的一篇第一人称小说,作者以杨季云自况,在人家眼里虽称得上是美人儿,但“我今年二十七岁,未婚,也没有要好的男朋友”,在自己父母小弟面前就有些抬不起头来。到了那个年龄,从家里人的谈笑间,都能感到自己非有男友不可的压力。杨季云叙述“随缘”的故事,带有自嘲的口吻,对她那位男友林冀民说不上有份深厚的恋情,但因为终究同他结婚了,故事末了不免表示一份感慰式的满足:

他真是没什么好的,每天从早忙到晚,长相不够英俊,身材恰是五短,我是做太太的看先生愈看愈不得意。可是,他从没怨我没时间陪他,因为他比我还忙;他也不妒忌我月入丰厚——他赚的总比我多;他不嫌我二十八岁,因为他三十一了。我们不谈人生问题,油盐柴米酱醋茶里自有乐趣,从认识到结婚,就只在群星楼上罗曼蒂克过一次,可也够了,那里的东西不怎么好吃,我们都没再想去一次。

白流苏、范柳原这一双旧式“佳人”和新派“才子”,婚后也变成“一对平凡的夫妻”。但二十八岁的白流苏,离了婚七八年,住在给自己哥嫂骂成“扫帚星”的娘家,日子当然更不好过。她同范柳原认识后,二人在高级餐厅舞场里不知“罗曼蒂克”过多少次,最后还得靠日本军队香港登陆,“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才能成全她的“倾城之恋”。十二月八日之后,只有一个女佣伴着她住在巴丙顿道一幢租居的房子里(柳原要去英国了),“附近有一座科学试验馆,屋顶上架着高射炮,流弹不停地飞过来,尖溜溜一声长叫:‘吱呦呃呃呃呃……’然后‘砰’,落下地去。那一声声的‘吱呦呃呃呃呃……’撕裂了空气,撕毁了神经。淡蓝的天幕被扯成一条一条,在寒风中簌簌飘动。风里同时飘着无数剪断了的神经尖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