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3/3页)

除了唐淼淼不认识之外,其他人安然倒是都认识。

男团名字就是之前安然知道的‘烈焰’组合。

说完这简单过程之后,杜利想要和安然单独聊聊。

安然大概猜到了他想要说些什么,还是同意了。

给了林浪一个放心的眼神,莫姐也没说什么,毕竟在这别墅里,杜利也不敢真的做什么。

莫姐和林浪两人先出去了。

果然一出去后,杜利就说明了情况,“刚才给你看的只是这‘烈焰’的往后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其实一个月后公司还会陆续替大家推出每人一首单曲。”

安然坐在沙发上,笑问着:“不会刚好要推出的单曲,就是我写的歌吧?”

杜利说:“看来你都听说了。那我就直说了,你的那些歌曲现在本身就有知名度了,录制出来传唱度会比较高容易大火。公司确实打算拿你的歌曲来做烈焰男团的开山作,当然你放心,公司不会白拿你的歌,毕竟是你辛苦创作的,会给你一定的版权费。”

说着还将旁边文件包里的一份合同拿出来给安然看。

安然翻看着上面的合同,看到上面的歌曲是买断权,只保留了歌词着作权,其他的改编权、转让版权等等,所有版权都买断了。安然想着要不是现在网上都已经爆出来了,大部分人猜到了他就是广场歌手,估计杜利给着作权都不想留给他吧。

合同上,杜利不止买走了《再见时光》这一首歌,而是把安然手上所有已发表未发表的二十几首歌全部都买走,甚至上面还写往后三年安然所创作的歌曲都归齐泰娱乐公司所有。

至于歌曲买断费是三万星币,不是一首歌三万星币,是所有二十几首歌曲的版权费加一起三万星币。

安然真想拿手上的合同砸到杜利那张小人得志的脸上。

三万星币,你特么在污辱谁呢?他现在《有妖气》小说一天收入都不止三万星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