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真好看……(第6/9页)

“我为什么要去看她?”周景年说的不含一丝感情。

景瑟思绪卡了两秒,也冷了些脸色,点头,“没事,你当我多嘴了。但我有必要告诉你,唐诗求你不要对唐氏下手,她跟我说,鼎周给的10%的股份五年后唐书清会挪到她名下。只要股份一到她手中,她立即还给你。”

周景年闻言后突然沉默了,望着整洁干净的地面失神,不知在想什么。

“以前,你都在为我和霍亦斯的感情操劳,如今是我害得你感情颠肺流离,我们也把角色换一换。”景瑟拍了几下他的肩膀,犹豫咬唇,“做人要善良,事已至此,好自为之。”

周景年依旧没回应。

霍亦斯一直站在后花园门口等着景瑟,“好了没?”

景瑟看向周景年,想到宁思思,问:“人你也见到了,该不会真要留下撸串吧?”

周景年终于有了反应,淡淡斜着景瑟,“为什么不呢?”

“……”景瑟无话反驳。

行,瞧她又多嘴了。

众人到了后花园,周力等人已热火朝天的升起火,苏笙饶有经验的在旁指挥,抱着初七的人换成了一直闷不吭声的苏米,而她的猫对新地盘煞是好奇,亢奋的在玫瑰花园中蹿来蹿去,每蹿一下都惹起一阵花瓣掉落。

苏笙看到玫瑰花园时好一阵羡慕,惊叹儿子浪漫后又骂了霍司霆一顿。

刚好给韩文洲上完思想教育的霍司霆刚好踏进后花园,无奈又宠溺的看着苏笙,“二十周年结婚纪念日时,满岛的白玫瑰你都忘了吗?”

苏笙却只是傲娇一哼,“第二天都枯萎了,你看咱儿子,直接种在了家里,看着多新鲜。”

对苏笙的嫌弃,霍司霆没有再接话,心中暗暗下了打算,行,老子回去就把满岛种上白玫瑰。

白玫瑰适合苏笙这样的人,气质温婉。

红玫瑰就是景瑟这样的,锋芒外露,若不是她刻意放低姿态,你仅仅站在她身边,便能清晰的感觉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强大气场。

白玫瑰,红玫瑰。

坐在角落的宁思思面色麻木的喝着红酒,渐渐的,她眼眶泛红湿润了。

曾经也有人跟她说,等到结婚那天时,殿堂内都要铺满白色的百合花。

因为他说:百合纯洁无瑕,一如你啊。

可惜了,这朵让他着迷的百合花,沾染了尘世间肮脏的淤泥,已脏的不堪入目。

坐在景瑟旁边的周景年同样喝着酒,他却清醒许多,和景瑟时而说笑两句,和霍司霆更能谈到一起。

除去周景年和韩文洲之前的针锋相对,霍司霆对周景年的管理手段和睿智头脑很欣赏,和他谈了不少和工作有关的事。

每当霍司霆出了难题,周景年总能游刃有余的说出解决方案,更得霍司霆另眼相看。

最后,霍司霆心情俱佳,毫不吝啬的夸赞:“周总是天生的管理者,这个年龄进商场也不晚,我期待你带领鼎周超越盛庭的那天。”

“过奖。”周景年宠辱不惊,依旧风轻云淡,拿起香槟和霍司霆客气。

苏米接地气,和周力一群汉子喝的罐啤,顺便把景煜也带了进去,唯有景瑟,憋屈的喝鲜榨的橙汁。

景瑟嘴馋苏米手中的罐啤,和苏米商量着,就偷偷尝一口。

苏米考虑了很久后,才不情愿的把罐啤递给她,“就一小口哦,不然我大哥脾气会爆炸。”

“他爆炸了我兜着。”景瑟兴奋的去接罐啤。

罐啤刚到手中,旁边传来周景年凉飕飕的声音:“霍亦斯,你老婆在偷喝啤酒。”

霍亦斯一个厉眸瞪过来,景瑟拿着罐啤的手猛地一哆嗦,哐啷一声罐啤掉落在地。

酒水洒了一地,景瑟惋惜,苏米更是啧啧几声。

霍亦斯弯腰捡起空瓶,目光沉沉的斜着景瑟,抬起手臂把瓶子重重丢进了垃圾桶,倒了足足一大杯橙汁掷到景瑟跟前,“渴吗?渴就把这杯全给我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