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鞋子疑云(第3/5页)

史宾利往吧台中间挨过去,涨红的脸凑到离酒吧老板只有一寸距离。以更嘶哑的嗓音说:“所以,尼克怎么做呢?他到一个大家称之为“庄园”的大宅;唯有那里有弃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连放在煤窖里都嫌脏的画。某天下午,他背着一个本来应该用来装书的书包;跟得上我的话吗?他溜到他们囤积废弃物的房间,偷了一双某人的鞋;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的脚印,为什么,因为他把这件事嫁祸给那双鞋的主人,懂了吗?这就是尼克干的好事,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家,以及……”

修葛还没听完这句话,惊觉自己几乎正面对着史宾利听他说话。他保持不动声色,以空杯就唇,注视吧台后面一张海报,约翰·渥克以一抹讽刺的斜睨露齿微笑。

史宾利继续讲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讶异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设都建立在这双鞋上,避重就轻,加油添醋,指出这双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绪。各种参考解释都出笼了,其中一个最简单的解释——狄宾藉伪装来掩人耳目——却被略而不提。不知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到修葛父亲荒唐的行径,说亨利·摩根装神弄鬼是为了偷这双鞋?

他冒险侧眼偷瞄史宾利。后者说得太投入,太多壮胆酒下肚,太沉迷于锋头人物的风光,丝毫没有转头或降低音量。史宾利大笑,他的脚徒然无益探索吧台下的栏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他说,敲着柜台,“这是他的失策,懂了吗?因为他要溜出他家,没有人知道。就是你们眼中的尼克·狄宾!当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时,他进不去。知道为什么吗?他匆匆忙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丢了,就是这样。哈哈哈。别怀疑,我就是知道。”

这些胡言乱语都是冲着酒馆老板说的。他细心地瞄了白兰地酒瓶一眼,咳了一声。

“喔,嘿,先生,究竟——”他诱导史宾利说下去,“狄宾先生是个奇怪的人,嘿,你要不要来点吉尔自家酿的啤酒,先生?味道不错。就算狄宾先生想要伪装自己,我们也无权过问,不是吗?”

史宾利感到一阵昏眩:“你不相信我,呃?你给我听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向全世界昭告,尼克·狄宾是个多么卑鄙无耻的小人。我要把他的事统统抖出来,我要所有的人都知道。因为——”

“崔弗斯先生!请留意,在场还有女士!”

“无论如何,有人比他计高一筹。有人趁他出去时,用复制钥匙溜进去,假装没有钥匙。我并不准备对全世界人昭告这件事。我要说的是,你们所有人部误以为狄宾是好人、戴高礼帽、住豪宅,我要告诉你们……”

修葛不清楚他究竟扯了多远。他明白史宾利只想趁机报复狄宾。

酒馆老板打断他的话。他瞥着他的表,回到现实,始料未及对全屋人大吼:“各位女士先生,最后一次点酒,最后一次点酒!酒馆十分钟后打烊!请各位到前面来——”毅然决然的口气如夹钳般钳住客人,忽然严格施行十点整关门的限制。酒馆老板忽然间忙得不可开交。频频劝诱他的听众,几乎是低声下气地哀求,别让他被吊销执照,吧台上担保会给他们最后一杯。修葛为避人耳目,从人群中退到走廊上。站在那里等着看史宾利之后的动向。

昏暗中他看得见他猎物的脸,无疑从兴致高昂的表情转为失望。他的头顶正好有盏油灯,看来仿佛就是个猎物。之前的恐惧袭上心头,这家伙仍恋栈着他的灯光和听众;但听众全散去,他只有再回到漆黑的马路上去见他要见的人。他跟凶手一定打过照面,就是今晚,在庄园里。修葛·杜诺范这时有种预感,一种逐渐成形的确定令他可以大声宣告。

这个人就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