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第3/5页)

很甜。

不像是可乐。

正好这个时候陆程安谈完事了,转头过来,看到朝夕手里拿着杯东西,她拧着眉,“这个可乐味道好奇怪。”

陆程安闻了下。

“这是酒,”他神色不虞,语气很沉,“谁给你喝的?”

陈可怡不知所措:“我以为这个是可乐,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乐似的,实则是四十度的烈酒。

朝夕的理智被酒精浸渍,连带着说话语速都放慢了不少,温吞道:“好了,我也没喝多少,只喝了一口。”

放在平时陆程安倒也不会这么生气,只是朝夕在生理期,喝酒太伤身体。

好在事情已经谈妥,陆程安拉着朝夕提早退场。

会所的停车场是室外停车场。

室外格外的冷。雪纷纷扬扬地下着,朝夕的步伐慢吞吞地,陆程安配合着她的步伐走着,走了没几步,她又不同了,停在原地。

陆程安转回身来:“怎么了,朝夕?”

朝夕仰着头。

头顶是一盏柔黄色的路灯,雪花在温柔的光线下飞舞,她毫无征兆地冒出一句话出来,“我的钱包被偷了。”

陆程安失笑:“就一口酒?”

“巴黎的治安一点儿都不好,我就一个转身的功夫,钱包和手机就被偷了。”朝夕收回视线,目光笔直地看着他,“我第一天去巴黎,连酒店的路都不记得,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下午的时候巴黎下起了暴雪,那天好冷,地上都是湿的,我还摔了一跤。”

她是真的喝醉了,都开始说起以前的事来。

“当时有个好心人来扶我,他还帮我找到酒店,到了酒店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朝夕双眼通红,说,“我说我有未婚夫了,他在国内等我,等我回国,就结婚。”

陆程安脸上的笑意尽敛。

沉默了几秒,她哽咽着说:“可是我的未婚夫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他没有不要你。”陆程安垂下眼,往前走了一步,双手扶着她的脸,让她仰着头看他,他眼里也是血丝遍布,嗓音低哑,一字一句道,“陆程安从来都没有不要朝夕。”

又是一阵冷朔寒风吹过。

朝夕抽抽噎噎的,说:“我也没有不要你。”

“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她踮起脚,学着他的姿势,双手扶着他的脸,她一点一点地靠近,脑袋晕乎乎的,酒精把她的理智都溶成渣了,视线也混沌着,过了好久她才看清陆程安的神情,她语气珍重,又诚恳道,“我喜欢你。”

这句话太震撼,以至于陆程安都愣了许久。

她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没那么喜欢你。”

陆程安没答。

但在他心底,是这么认为的。

他能感受到朝夕对他的喜欢,但那喜欢太浅淡。

她吸了吸鼻子,“我喜欢了你十年,我的喜欢一点都不比你少。”她小声啜泣着,好像要崩溃了似的,“我的喜欢很多很多,我喜欢你,不比你喜欢我少。”

陆程安伸手擦着她的眼泪,不无心疼道:“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啊,都喜欢了我……十年了。”

十年。

听上去这样的漫长。

而他们彼此竟然都这样漫长且无望地喜欢着对方。

可她话音一转,抽噎着说:“可是好不公平,你在我之前,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喜欢过那么多人……”

积攒了多年的郁郁在此刻倾斜而出。

她哭着说,“你为什么要喜欢那么多人,你为什么不能等等我,为什么我要遇见你,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

那些深埋于心的秘密。

那些即便深夜想起她都无法直面的东西。

在此刻跟开了闸似的说出口。

明知喜欢你是飞蛾扑火,我却还是一往无前。

陆程安说:“没有,我没有喜欢过别人。”

“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