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悬神引 第一章(第2/4页)

说起来天下大同这是没错的,比如说这位破魂小朋友,他最爱吃的冰激凌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香草口味,传统得很。婴儿时期他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种族本能,见到人就主动过去吧唧吧唧,哪怕他长得像辟尘吧,人家也很少拒绝小孩子的亲吻的,但是亲吻完毕,就大件事了。受吻者回家一头栽倒,四肢发冷神志不清,总要休息个三五十天才能缓过劲来。破魂对能量的提取手段,实在不可谓不先进。慢慢地,他吃习惯了什么红烧猪手啊,麻婆豆腐,香草羊排啊,吧唧现像不但明显减少,甚至还爱上吃零食。据幼儿园老师反馈,小子经常会同其他幼儿园同学,齐心协力,哭着闹着要第二颗糖。瞅着他吃爆米花吃得眉花眼笑的傻摸样我常常纳闷,将来江左来接他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验货不过关,要我补他一个正宗的啊。

今天便利店的香草冰激凌卖完了,我只好对小破苦口婆心做做思想工作,且不惜工本举出孟母三迁的例子说,从前有个小孩不听话,他妈妈就不停的搬家,

搬家呀搬家。结果搬到一个没有冰激凌吃的地方去了,你说惨不惨。小破皱着眉头矗在收银台前,穿一双辟尘的无趾凉鞋,跟踩了两条船似的。权衡半天,才遗憾的表示今天吃吃草莓算了。

晚饭时分,店里顾客不多,不过有个中年男人是铁定捧场的。此人每天六点三十分推门而入,买一个大三明治,一杯牛奶,靠在柜台边狼吞虎咽。吃完后丢下散钱,拔脚走人。大家天天遇上,我就天天犯纳闷。本来在便利店吃吃晚饭没什么,大把流浪汉都这样。可是这一位,虽说长得平常,掉进人群里拿雷达都未必找得到,但身上穿的西装我识货,那可是登喜路的伦敦旗舰店定制品,全手工,剪裁精细,衣料华贵,一套的价钱就可以吓出半打工薪阶层人士的急性心肌炎来。该仁兄不但每天换一套,而且目前为止,我还没看过他穿重样的!他和便利店的三明治死磕,情理上恐怕是有点说不通的。

他照旧靠在冰柜附近吃三明治,啧啧有声,投入非凡。小破则径直过去拿冰激凌,且一边唱着幼儿园教的弱智儿歌“一二三四五六七,爸爸教我开飞机,七六五四三二一,妈妈背我下楼梯”。(英文版本欠奉,但真的是一首英语儿歌,我翻译来的)听得我手痒无比,直想去给他们老师迎面一拳打得来基因突变,变聪明点儿。不过登喜路男人就觉得很好笑,竟然开声问我说:“你儿子几岁,好可爱。”

虽然说在下一介保姆耳,还是人家霸王硬上弓招来的保姆,不过生性健忘,已经把这码事忘得差不多了。听到人家赞美小破,我当场就来劲,兴高采烈的点头:“是吗,是吗,人家都这样说的,哈啊哈哈。”小破笑眯眯的过来,向我炫耀:“阿姨给我舀多了一球哦,说我是乖宝宝。”我笑得见牙不见眼,蹲下来抱他,看去上去父慈子ACUTE,羡煞人。天晓得这小家伙刚刚在家里馋了发脾气,把我拿来练力量的一千公斤哑铃丢到了隔壁布郎太太的花园里,砸出一个大洞,砸坏好多玫瑰丛,邻居们大呼小叫的说下陨铁啦,大家小心点啊~~。

登喜路男人对我的自我陶醉相当配合,也跟着点头微笑,还张开手臂表示亲热:“来,叔叔抱一下。”

他把小破抱起来,看我的小宝贝扭来扭去,模样不像很爽的样子。突然之间眼睛里还有微微的蓝色闪过,我心里一紧,生怕他一个气不顺,把人家变成猪头,还是熟的。急忙又出手去接过他来。将接未接,他身子一扭,没有抓冰激凌的那只小手往登喜路男人脖子后面做了一个虚抓的手势,而后若无其事的转回到我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