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神会之地的白域丹底罗 第三章 血王城堡(第12/16页)

莫俊德很饿……但现在他有东西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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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开始时名叫奥斯丁·康维尔,结束时名为岚度·沉想的老者坐在城堡里的桥头上。鸦群在他头顶上等待,也许感觉到了这一天刺激的事尚未终结。沉想现在很暖和,多亏了身上的那件双排扣厚大衣,在出来见罗兰和他那黑鸟女朋友之前,他还不忘灌一口白兰地。呃……也许这么说不太确切。也许是布芮思和康普逊(也就是毕玛乐和富玛乐)喝了一口国王所藏最好的白兰地,昔日的国务大臣则灌下了瓶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一。

不管是什么原因,老者终归是昏睡过去了,红脚踝莫俊德的到来也没能吵醒他。他坐在那里,下巴歪在胸前,口水从微开的唇间淌下来,睡得活像个靠在高脚椅里的婴儿。栖息在胸墙上、过道里的鸟群更密集了,黑压压的一片。它们显然乐于在少主王子到来时飞到这里,但他抬头看看它们,在半空中挥舞出一个手势:张开的右手粗鲁地挥过脸庞,又弯成一只拳头向下拉去。那是在说:等。

莫俊德止步于石桥的另一端,用力闻了闻空气中腐肉的浓香。这香味太迷人了,即便他明知道罗兰和苏珊娜继续踏上了光束的路径,这气味还是足以把他引到这里来。让他们带着宠物貉獭回到老路上吧,这就是男孩的想法。现在还不是时候,不能这么快就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许,过一会儿吧。过阵子,他的白种爹爹就会放松警惕,哪怕就一会儿,那莫俊德就能趁机逮住他了。

就当是晚餐,他如此希望,不过当作明日的午餐、早餐也不坏。

我们上一次看到这位朋友时,他只不过是

(蜡烛包包,亲亲宝宝,宝宝,带着你的草莓来这里。)

一个婴孩。但现在站在血王城堡护城河外桥头的生物,却已是个看似九岁大的男孩。不是个英俊少年;也绝对不是人们(除了她那位精神错乱的生母)所说的清秀小孩。这倒不完全该归咎于他体内的复杂基因遗传,反倒是单纯的饥饿使然。干枯的黑发下,是一张形容枯槁的小脸,而且显得极瘦。莫俊德那双枪手特有的蓝色双眼下的皮肉已成深浓而污浊的紫色眼袋。那副脸色酷似遭受了伤痛和污浊的猛烈袭击。这些都可能是穿越浸染毒质的大陆的后果,就像苏珊娜嘴边的那颗疱疹,但显然也和莫俊德的食谱有很大关系。在进入地下迷宫之前,他本可以在检查站的储藏室里囤积不少罐头食物——罗兰和苏珊娜留下了大量带不动的食物——但他不想那么做。如罗兰所知,他尚在积累生存技巧的阶段。莫俊德从检查站里带走的惟一一样东西是一件铁路工人穿的、早已酥烂的夹克衫,以及一双尚且可穿的靴子。能找到靴子实在够幸运,尽管刚开始跋涉那双靴子就快散架了。

如果他是人——或者说,哪怕稍微正常一点——莫俊德就可能死在劣土了,不管有没有外套、有没有靴子。就因为他是这样的生物,所以他一旦饿了,就可以唤来黑鸦,黑鸦别无选择,只有听命而来。那些鸟的味道恶心透了,而他从炽热(仍残留着部分放射性)的岩石下唤出来的小虫就更别提了,但是都被他勉勉强强地塞下肚去了。有一天,他触及到一只黄鼠狼的神智,便把它招来了。那只可怜的小东西骨瘦如柴,自己也混不饱肚子,可在吞够了黑鸟和爬虫的莫俊德吃来,竟像是世界上最美味的牛排。莫俊德变成另一个形体,将小黄鼠狼攥在七条腿组成的怀抱里,吸吮咀嚼着吃了个精光,只留下一张撕成碎片的毛皮。他还能兴高采烈地再吞下十几只,可只找到那么一只。

而现在,他面前放着整整一篮子的食物。是放了好久了,这没错,但那又怎么样?甚至成堆的蛆虫都会增加营养。足够让他精力充沛地走进城堡东南面的雪原森林,那里必有好戏连连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