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4/5页)

“大人,可觉得自己缺少爱怜?”丹晰悄悄滑到他膝上,轻咬他的耳朵。“我最会治疗这种病哦。”

提利昂微笑着摇头,“亲爱的,你真是美得难以形容,但只怕我对爱拉雅雅的疗法上瘾了呢。”

“那是因为你从没试过我的。大人每次都选雅雅。她很棒,但是我更棒,您不想试试么?”

“或许……下次吧。”提利昂相信她在怀里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东西。她长着狮子鼻,几颗雀斑,一头齐腰的浓密红发,身体富于弹性。但他有了雪伊,她正在宅子里等他。

她咯咯笑着,将手伸进他两腿之间,隔着裤子捏他。“我觉得它可等不到下次,”她宣告,“它想出来数数我的雀斑呢。”

“丹晰。”爱拉雅雅站在门口,黝黑的皮肤上罩了层轻薄透明的绿丝衣,她冷静地说,“大人是来找我的。”

提利昂轻轻地挣脱女孩,站起身来。丹晰似乎并不介意,“记得下次哦。”她提醒他,悠闲地将一个指头放进嘴里吮吸。

黑肤女孩领他上了楼梯:“可怜的丹晰,她要是两周之内不能让大人选择她,就得把黑珍珠输给玛丽了。”

玛丽是个沉静、白皙、娇俏的女孩,提利昂注意过她一两次。绿色的眼睛,瓷器般精细的皮肤,又长又直的银发,虽然很可爱,却有些严肃。“真不愿让这可怜的孩子因为我的缘故而输掉珍珠宝贝。”

“那么下次就带她上楼。”

“也许吧。”

她微笑道:“我想您不会的,大人。”

她说得对,提利昂心想,我不会。虽然雪伊只是个妓女,但我仍会以我的方式对她忠诚。

到了角楼房间,当他打开衣柜门时,突然好奇地问爱拉雅雅:“我走之后你都干些什么呢?”

听见这话,她像只养尊处优的黑猫般伸了伸懒腰。“睡觉啊。大人,打从您光顾之后,我的休息充分多了。玛丽最近教我们识字,也许过阵子我可以读书来打发时间。”

“睡觉很好,”他道,“读书更好。”随后他快速地吻了一下她的脸颊,便直下深井,穿过隧道。

当他骑着花斑马离开马厩时,听见楼顶飘来阵阵乐声。看来,纵然在屠杀与饥荒之中,人们也能照样歌唱,想到这里他很愉快。脑海充溢着熟悉的音符,片刻之间,他似乎又听到半生之前,泰莎为他唱的歌,于是他勒马聆听。这曲子其实不太对劲,歌词也听不真切。想必是另一首歌。怎么可能是同一首歌呢?他那天真可爱的泰莎啊,从头到尾都是个骗局,她只是哥哥詹姆雇来的妓女,好让他初验男女之事。

但是,我终于摆脱了泰莎,他想,我半生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到如今终于可以忘了她,正如我忘了爱拉雅雅,忘了丹晰,忘了玛丽,忘了这些年来数百个跟我同床的妓女。如今我有了雪伊。雪伊。

宅院大门紧闭,从内上闩。提利昂用力敲了半天,华丽的青铜窥眼才“咔嗒”一声打开。“是我!”接待他的是瓦里斯找来的人中相对好看的一个,布拉佛斯人,精于短剑,长着兔唇,目光迟钝。提利昂特地关照不要年轻英俊的守卫一天到晚在雪伊身边晃来晃去。“给我找些又老又丑,脸上有疤的来,阳痿的更好,”他告诉太监,“喜欢男孩,甚至喜欢绵羊的,也行。”瓦里斯没找到喜欢绵羊的守卫,但他收罗了一个太监杀手,以及一对臭烘烘的伊班人——他们只爱斧子和彼此。他雇来的其余人手也很精彩,都像从黑牢里挖出的角色,一个比一个丑陋。当瓦里斯将他们列队带到他跟前时,连提利昂都觉得过分,但雪伊没有出声抱怨。她怎会抱怨呢?她所有的守卫加起来还没有我可怕,而她从没有抱怨过我。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