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第5/10页)

“他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为了开玩笑,把他扔到猪圈里去了!”丽迪莎愤慨地说,“就这样的人还自诩为他的朋友!”

“我想,他们理解的朋友就是这样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说。她自己心里想的是,这个样子行吗?我有没有忽略什么?我真的已经胸有成竹了吗?我这又是在跟谁征询意见呢?我想,我还需要一个征兆性质的东西,请给我个征兆吧。

她听到一阵唰唰响。她低头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着她。然后它不慌不忙地跑进了麦茬间。

“好吧,我想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了,开始吧!’。”蒂凡尼说着,心里一下慌乱起来。那只野兔真的是谁给她的征兆吗?还是说,那仅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行事比较稳重,才不会一见了人就惊逃呢?她能不能请人家再降一个征兆,来证实那只野兔的出现确实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这样做是不礼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罗兰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因为丽迪莎不辞辛苦地给他擦着身子,让他觉得很舒适(她却是始终闭着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他的歌是这样的:“多么晴朗的夏日清晨,多么葱茏的田野,玉米生长,满眼绿色多么舒畅,听小鸟在青枝绿叶间歌唱,云雀之声。婉转悠扬,你看天边初升的太阳……”他的歌声停顿了。“从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时候,我父亲常唱这首歌……”他说。他现在到了喝醉以后想要号啕大哭的状态了,泪水滑过之处,冲掉了他脸上的污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谢你的歌声,征兆就是征兆,你会从许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对你有用的东西。这里是广阔的田野,最后一批麦茬正在被焚烧。野兔冲进了火焰。嗯……是的,这就是征兆。征兆总是这么重要。

“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谁也不许和我争。因为你,罗兰,醉得不轻,而你,丽迪莎,是个女巫——”听到这里,丽迪莎一下子高兴起来。

“但是你辈分比我低,所以你们两个都要按我说的去做。这样的话,咱们才有可能都活着回城堡去。”蒂凡尼说。

他们两个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听着。罗兰还微微有些打晃。

“听到我喊的时候,”蒂凡尼接着说,“你们就每人抓住我的一只手,然后快步跑!如果我转身,你们也跟着转,我停下的话,你们也要停下。总之一句话,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该怎么做。”蒂凡尼意识到这么说好像不太可靠,还好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什么。她又补充了一句:“我说‘跳’的时候,你们就要使劲跳,就好像有个魔鬼在后面追着你们一样——事实上就是有个魔鬼在追你们。”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浓重得令人无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击着蒂凡尼的头脑。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痒,一定是一股邪恶从这里钻到了我身上。她一边想,一边盯着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里也钻进了一股臭味,那是什么邪恶的东西也进去了吧,她又唠叨了这么一句。唉,被吓得这么胡言乱语的,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着远处的树篱,搜索着可有什么动静。

那里站着一个人影。

那是个矮墩墩的家伙,他穿过田野向他们走来。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种越走越快的趋势。他的步履有些蹒跚。“当他侵入一个人的身体里以后,那个人就会和他融为一体,再也没法逃脱。”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这番话。这个和鬼魅人合体的人一定是已经十恶不赦、无可救药了,否则他的思想也不会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罗兰和丽迪莎的手(他们本来还在拌嘴),拉着他们跑了起来。那个……魔鬼,此刻位于他们和城堡之间。他行进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险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他手里有金属的寒光一闪——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