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家(第4/5页)

这个经历与我们所听到的很多故事都有点雷同,但真实情形就是如此。庄明成了革命队伍里最有文化的年轻人,后来参与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张报纸,又办书店,出版革命书籍。在一次大转移中他受了伤——那时候他还不到二十岁,就是这次负伤使他遇到了现在的爱人、当时的护士长爱旭。

爱旭只有十几岁,是个肩头瘦瘦的农村娃娃,差不多一下就爱上了儒雅的庄明。她从来没见过革命队伍里还有这样的小伙子:戴一副眼镜。她不能理解的是他从哪儿搞来了满肚子的学问,给她讲个不休。为了度过养伤治疗的日子,他随身带了很多书。爱旭当时只认得很少几个字,就听他读书。他出院时带走了这个农村姑娘的心。

他无论离医院多远,每个星期都要跑回来看她一次。他们使用当时通用的语言来表达炽热的爱情:让我们比同志的关系更进一步吧。不知谁首先说出了这句话,反正成了。最值得纪念的是战地婚礼。那时华东战场最有名的一次战役的序幕已经拉开。就是这一年,一个阴雨连绵的秋天,他们正式走到了一起。

这段浪漫故事是庄周以前断断续续讲出的。关于那个年代的很多故事都互相重复,却不容置疑。有时候会觉得奇怪:人哪,连选择故事的权利都没有。好像一切都先自规定了,每个人不过是一点一点走进早已设定的一个个故事里而已,它们大意不差,有些雷同……

门又一次推开。进来的是爱旭。我赶紧站起。

她也接近六十岁了,头发花白,但脸上却没有多少皱纹。我每一次见她都能想起自己的岳母。她像岳母一样,胖胖的,心慈面软,而且都有从医的经历;不过她在离休前比我的岳母体面,当时是市卫生局的副局长,之前还是市立医院的院长。说起来有些好笑,庄周说“爱旭”这个名字还是父亲取的。“原来我母亲的名字可有趣呢,不过我觉得比现在的名字要好一百倍。”庄周说他母亲做了护士长之后还叫原来的名字:“狗狗”——也许就为了找回自己的当年吧,后来庄明亲自给自己的孙儿取名,就叫“狗狗”。

爱旭坐在刚才庄明坐过的地方,眼睛像李咪一样红肿。我觉得第一次在这个灰色的小楼里受到如此隆重的接待:男女主人分别会见。

“你和我的孩子差不多一般大,你在我眼里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几句话就说得人心里发酸。多么好的母亲!我想,这样的一位母亲是不该被抛弃的。有这样一位母亲,后一代不可能不感到温暖。我还想到了李咪,那样一位柔弱的妻子同样也是不该被抛弃的——很可惜,关于她与本城那个淫荡男子的传闻已经太多了,而且还极有可能是真的;还有小男孩狗狗……看着他那对小双眼皮儿,忍不住就要去亲吻。他胖胖的小手上有一道又一道的肉褶。庄周竟然能够舍下这一切,简直是猝不及防地离去,这其中必然隐含了更为令人震惊的什么。背叛?它的背后藏下了什么,不仅是李咪和全家人感到迷茫的,更令我和几个朋友诧异。爱旭这会儿关心的是更细致的问题,她开门见山:

“你看到李咪了吧?她哭得多厉害;好多天了,她一直这么哭;有时候半夜把我和他爸都惊醒了。一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孩子哭,穿了衣服下楼,在门厅里听一会儿,才明白是儿媳在哭。这孩子啊!谁也受不住的,你想想,年纪轻轻,带了这么个小不点儿。庄周要再不回来,她还能待下去吗?有好几次她要回娘家。一开始全家都把庄周的事藏着,李咪单位上的人也不知道。可这样久了怎么藏得住?先是庄周单位的人到处找,吵吵嚷嚷,满街都知道庄周跑了。他要走也不要紧,跟家里和单位讲清楚,比如说休假、出一趟长差,怎么讲都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