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新旧党争与南北人才【元祐以下】(第9/10页)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三、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奸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奸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奸邪。”孔文仲【其人亦极论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ān)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

刘彝、【胡瑗弟子。】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奸邪。【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奸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此邵伯温语,见宋史本传。】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