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鞅变法(第7/10页)

卫鞅却是一点也不为难。

在征得秦孝公同意后,他下令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抓起来,一个判了劓刑(割鼻子),一个判了黥型(脸上刺字)。

太子犯法,当然不能与民同罪,但是太子的老师可以当替罪羊。卫鞅用近乎铁腕的手段,向世人表明了变法的决心。

而在这铁腕的背后,是秦孝公坚定不移的支持。

《垦草令》实施三年,效果逐渐显现。秦国地广人稀,荒地众多,经过三年的强制开发,大片荒地变成农田,农业产量大幅提高,国家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所增长,“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再加上贵族的权力被限制,知识分子被赶走,农民们很容易便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感。原来那些上访专业户现在又跑到栎阳来,敲锣打鼓给卫鞅送万民伞,感谢“左庶长的政策好”。

卫鞅很高兴,问他们:“现在不觉得新法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了?”

“方便得很,方便得很。”

“那就好。”卫鞅回头对官吏说,“把这些人的名字都记下来,将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戍边。”

所有人都傻了眼。

“原来你们批评我,我没有出声,是因为新政推行尚未见成效,我忍住了。现在你们表扬我,我却要将你们迁去戍边,你们肯定很想不通。那我就告诉你们,国家大事不是你们这些农民应该议论的。做得不好,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做得好,也不需要你们歌功颂德。希望你们以后安守本分,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该看的书不要看,不该说的话不要说,总之乖乖地照着官府的话去做就好了。”

从此之后,无人再敢议论朝廷的政令。

说句题外话,这个故事教育世人,任何时候给专制政府唱赞歌,都是自讨没趣。

变法的重点之二:天天严打

《垦草令》实施之后,一系列法令陆续出台,卫鞅变法全面铺开。

可以肯定的是,卫鞅在秦国颁布的法令,基本上以李悝的《法经》为基础,但是加入了很多创新的内容,大大超越了李悝。总的来说,管得更宽了,管得更严了。

前面说过,秦献公年间,秦国已经实施户籍法,按五家为一伍的方法编制全国户籍。卫鞅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连坐制度。

简而言之,一人犯法,全家有罪,邻居受牵连。对罪行知情不报者,或者藏匿罪犯者,处以腰斩之刑,全家财产充公。但是如果有人向官府告发罪行,则告发的人不仅可以免罪,还能够受到重赏,赏格等同于在战场上获得敌人的首级。

连坐法一经颁布,秦国人人自危,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大幅提升,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发动人民斗人民”这件事上,卫鞅无疑是始作俑者。此后两千余年,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将连坐法视为统治人民的不二法门。

在量刑方面,卫鞅主张轻罪重罚,认为这样可以使得国人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就更不敢犯。

比如说,偷盗牛马者,死刑!(因为牛马是生产资料)

一步超过六尺者,重罚!(罪名是破坏度量衡)

往街上倒垃圾者,黥型!(倒垃圾影响他人,容易引起争斗,而“私斗”在秦国是绝对禁止的)

总之,在卫鞅的治理之下,秦国天天都是严打,每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连吐口痰都要三思而后行。

但是严打的成绩是显著的。新法推行后,秦国“道不拾遗,乡邑大治”“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成为当时治安最好的国家。

不消说,变法的手也伸向了军队。

卫鞅大刀阔斧,改革了秦国的等爵制度,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由下而上分别是:

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裹,第四级不更,这四级相当于原来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