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爱国贼”魏忠贤的兴衰(第7/13页)

“去年去城南郊祀的那天,传闻宫中有位贵人,因为性情贞静,受到皇上的宠爱。魏忠贤害怕她揭发自己的丑事儿,就谎称贵人得了急病,置她于死地。使陛下不能保护自己非常宠幸的人,这是第八项大罪。”

“裕妃因为怀孕准备加封,朝廷内外都为皇上感到高兴。但魏忠贤却因她不肯依附自己,假传圣旨,命她自尽。使陛下不能保护自己的妃嫔,这是第九项大罪。”

“皇后有喜,怀上了皇子,却忽然离奇流产,传闻是魏忠贤与客氏谋划的。使陛下不能保护自己的儿子,这是第十项大罪。”

“先帝做皇子四十余年,一直保着先帝的却只有王安一人。先帝突然驾崩,王安拥护陛下登基有很大功劳,但魏忠贤因为一些私人恩怨,假传圣旨,在南苑将他杀了。这不是仇视王安,而是仇视所有跟随先帝的大臣们,而那些无罪而被他杀害、赶走的人,更不知有几千几百人,这是第十一项大罪。”

“魏忠贤要挟众人,今天要个奖赏,明天又要赐个牌匾。最近又在河间地区毁坏民居,修建牌坊,镂凤雕龙,然后又开始拟定修建其陵寝的占地方案,这是第十二项大罪。”

“魏忠贤胡乱给小太监们封官,亵渎朝廷,超越了任何朝代,这是第十三项大罪。”

“……北镇巡抚刘侨因为遵守朝廷法度,不肯杀人向魏忠贤献媚,魏忠贤认为他不善锻炼,便将其罢官。这等于是说,大明的律令可以不遵守,但魏忠贤的律令却不能不遵守,这是第十八项大罪。”

“朝廷设立东厂,原本是用来捉拿奸人的。自从魏忠贤负责东厂之后,每天都在做一些公报私仇、诬陷忠良的事。只要是有片言只语违背了魏忠贤,就会被捉拿,受迫害,这是第二十项大罪。”

“祖宗的规定,不准蓄养内兵,是很有深谋远虑的。魏忠贤和奸相沈纮在大内练自己的军队,藏匿奸人,一旦发生变故,是很大的忧虑啊,这是第二十二项大罪。”

“魏忠贤去涿州时,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百姓都以为是皇上出行。他回京的时候,驾四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俨然一副皇上御驾的样子,这是第二十三项大罪。”

“听说今年春天的时候,魏忠贤在皇上面前违制骑马,皇上射杀了他的马,但没有治他的罪。当时魏忠贤不但不伏地认罪,反而还面带傲色,颇多怨言。向来乱臣贼子,谋反只在一念之间,总是肆无忌惮就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即使把魏忠贤凌迟处死,也不足以抵偿他的罪过。这是第二十四项大罪。最后杨涟请求熹宗召集文武大臣共议此事,并命刑部对魏忠贤严加审问,对所涉及的案件查明真相,以正国法。”

杨涟上奏的内容真实性如何呢?就我节选的这些条而言,咱们随便摘几条看,第一条,秉笔太监是收发文件的经手人。明朝从正统皇帝朱祁镇开始,叫太监代为批红。此后,成化皇帝、正德皇帝、隆庆皇帝都经常这样做。明熹宗照着干,只是援引惯例而已。如果要说太监批红和口头传达圣旨是犯罪,那么,首犯只能是成化皇帝,不是朱由校,更不是魏忠贤。

第六条,属实。

第七条,文震孟是天启二年的进士,当年十月因上《勤政讲学疏》,被明熹宗下令廷杖后开除公职。对文震孟的廷杖,在午门外当众进行。朱由校下令全体官员到现场观看文震孟受刑。这是一个轰动朝野的事件,不可能是魏忠贤个人操控得了的,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是明熹宗起的主导作用,基本上未见魏忠贤的身影。

第八条,是传闻,无法考证。

第九条,与真相有一定出入,真相是,裕妃与客氏不合,在裕妃怀孕后,通过魏忠贤向明熹宗进谗言,说裕妃平时作风就有问题,这个孩子恐怕不是明熹宗的,于是明熹宗把裕妃打入冷宫。而后客氏禁止给裕妃食物,最后裕妃被活活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