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 作者钱穆(第10/20页)

选举在汉代,也发生了问题。照汉代原来的制度,在汉武帝时,只叫地方长官每年要选举些孝子廉吏,这已经讲过了。但后来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当孝廉。本来所谓孝廉,一种是孝子,另一种是廉吏,后来规定每郡满二十万户口的只能举一个,如是则孝廉不分,进城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后来又因请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举孝廉后再加上一番考试,如是则全失却原来察举孝廉之用意。但中国政权,却因此开放给全国各地了。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试,都是分区定额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考选。因此中央政府里,永远有全国各地域人民之参加,不致偏荣偏枯。因此中国政府,始终是代表着全国性的,全国人民都有跑进政府的希望。而且实际上,也是全国各地永远都有人跑进中央政府的。又汉制郡县长官,例须避用本郡本县人,如是则中央政府既是绝对的代表全国性的,而地方政府却又竭力避免其陷于地方性。这样才开始大一统的局面,永远维持。而全国各地方声教相通,风气相移,却可使各地文化经济水准,永远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致隔绝,不致分离。这一制度,自汉代起直至清代始终沿用。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里一最应着眼之点。惟今所欲讨论者,则为汉代之选举制,是否合于近代所谓之民权思想。第一,汉代察举,其权在地方长官,不在地方民众。长官贤良的固须采访民间舆情,选拔真才。但长官营私舞弊的,却可不顾地方民意,推选私人。二则选举了送到中央,如何分发,则悉听中央命令。后来并于选来的人,又加以一番考试。这样则岂不是汉代的选举权实际便完全操之在上不在下吗?而且汉代选举,就大体言,最先必进学校读书,才获补吏。补吏以后,才获察举。这由教育而行政实习,由行政实习而选举,再由选举而考试,由考试而任用之几个阶段,骤看极合情理,切实施行,像不会出大毛病。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因古代社会,读书机会就不易得。第一是书本不易得,古代书籍都用竹帛书写,很少纸张,更无印刷。印刷术对人类文化传播与演进之大贡献,应该远胜于近代新发明之原子弹。这是世界人类以最伟大的发明,这项发明虽始于中国,但也要到唐宋才开始有印刷。古代书本必得传抄,一片竹简只能写二十来字。抄一本书,费就大了。帛是丝织品,其贵更可知。而且要抄一本书,必得不远千里寻师访求。因此读书求学,便有着绝大限制。但若你生来便在一个读书家庭中,那一切困难,便都易解决了。因此当时虽非封建社会,爵位不世袭,而书本却可世袭。虽不是世代簪缨,却是世代经学。世代经学,便可世代跑进政治圈子,便无异一封建传袭的贵族了。那时的政治制度,虽不许社会大贫大富,让工商业走上资本主义化。但学问与书本,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资本。所以说黄金满赢,不如遗子一经。这便是一本书的资本价值,胜过了一箩黄金的资本价值了。因此当时一个读书家庭,很容易变成一个做官家庭,而同时便是有钱有势的家庭。当时有所谓家世二千石的。只要家庭里有一个做到二千石的官,他当一郡太守,便可有权察举。他若连做了几郡的太守,他便是足迹遍天下,各地方经他察举的,便是他的门生故吏,将来在政治上得意,至少对他原来的举主,要报些私恩,若有人来到他的郡里做太守,必然也会察举他的后人。因此察举过人的子孙,便有易于被人察举之可能了。上面说过,汉代选举,是分郡限额的,每郡只有几个额,于是却永远落在几个家庭里。如是则每一郡必有几个像样的家庭,这便造成了将来之所谓世族门第,也便是世族门第必然带有郡望之来历了。当时的大门第,依然平均分配在全国各地,大概是每郡都有几家有声望的,我无以名之,名之曰门第的社会。这并非封建社会,也并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但一样有不平等。虽非封建贵族,而有书生贵族。虽非工商业资本,而有书籍资本。国家的政治制度,虽没有对那些家庭许下世袭特权,但他们因有家庭凭借,无异于有世袭的特权了。中国魏晋以下门第社会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汉代之察举制度。但就汉代察举制度之原始用意言,实在不好算是一种坏制度。但日子久了,那制度就变坏了。这不只是汉代选举制度如是,我们可以说,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必如是。否则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后代人来努力政治了。惟其一切制度都不会永久好下去,才使我们在政治上要继续努力,永久改进。制度也只是历史事项中之一目,人类整部历史便没有百年不变的,哪能有一项制度经过一两百年还算得是好制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