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易传》及《淮南鸿烈》中之宇宙论(第6/8页)

盖儒家向来所说时中之义,至《易传》而又得一形上学的根据矣。

【注】《易传》屡言中,故可疑为至少其中一部分,系“子思之儒”所作。《文言》中之字句,且有与《中庸》同者。如《文言》乾初九云:“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中庸》亦云:“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九二云:“庸言之信,庸行之谨。”《中庸》亦言:“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文言》又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中庸》亦言:“君子之道,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中庸》又言:“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中庸》对《易》,亦有信仰也。

《易传》亦根据“物极则反”之义,与人以与《老子》所说相似之处世接物之方法。《谦彖》云:

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周易》卷二页五)

《系辞》云: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周易》卷七页六)

又云:

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周易》卷八页五)

此《老》学之说,而《易传》取之者也。

然《易传》所说之处世接物的方法,与《老子》所说,相似而不相同。盖《老子》注重“合”,而《易传》注重“中”。“合者”,两极端所生之新事情;而“中”者,则两极端中间之一境界也。如《老子》言:“大巧若拙。”大巧非巧与拙中间之一境界,而实乃巧与拙之合也。《易传》似只持“执两用中”之义;此其所以为儒家之典籍也。

《易传》以当时男女在社会上之地位与关系为根据,而类推乾与坤之关系。乾与坤之关系既如《易传》所说,而当时男女在社会上之地位与关系,乃更似为合理,且有形上学的根据。《家人彖》曰:

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周易》卷四页七)

以男女“正位”为“天地之大义”,即与当时男女在社会上之地位与关系以形上学的根据也。《系辞》云: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周易》卷七页一)

社会上之有贵贱,正如天地之有高卑,同为自然,此亦易象所昭示者也。

此外六十四卦中之“象曰”,皆言易象之可为人事所取法。如: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象》,《周易》卷一页二)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象》,《周易》卷一页五)

此易象之可应用于个人之修养者也。又如:

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履象》,《周易》卷一页十六)

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象》,《周易》卷二页一)

此易象之可应用于政治社会者也。《系辞》曰: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周易》卷七页九)

《易》本为筮用,故曰:“以卜筮者尚其占。”引申《易》卦辞爻辞之义,以为自己立言之根据,即所谓“以言者尚其辞也”。取法易象,应用之于吾人之行为,即所谓“以动者尚其变”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系辞》于此有具体的说明云: